桃園市敬老津貼
補助名稱:
老年市民三節禮金
補助對象及資格:
設籍並實際居住滿6個月以上,滿65歲(或滿55歲原住民)
最近一年度綜合所得總額合計未達申報標準或綜合所得稅累進稅率未達20%(含申報扶養人)
補助內容:三節禮金2,000元/人
---
請問這邊講的:
綜合所得稅累進稅率未達20%(含申報扶養人)
A.這個是指這位老人 本身累進稅率未達20%嗎?
B.還是說 他的扶養人 申報扶養這位老人家時,扶養人的所得累進稅率 未達20%?
這邊應該是在講A吧 ,只要老人家 滿65歲 且沒有工作收入 應該都可以領三節獎金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