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條新聞文板規修訂
現行板規
第15條 桃園板僅開放桃園地區之新聞,與桃園無關之新聞,一律刪除後於標題告知
,再犯者水桶7天。
新聞文每人每帳號(禁分身帳號)每日(24hr)僅限一篇,
違反規定者水桶7天,再犯者水桶14天+退文。
修訂板規
第4條 桃園板僅開放桃園地區之新聞,與桃園無關之新聞,一律刪除後於標題告知
,再犯者水桶7天。
新聞文、政治文(皆含轉錄)每人每帳號(禁分身帳號)每七日僅限一篇,
違反規定者水桶7天,再犯者水桶14天+退文。
政治文 以特定政治人物的特定發言為主,市政新聞不包含在內。
如某某黨的某某人說一段話,與市民或市政無關即為政治新聞。
市長或局處長宣佈某市政進度或計劃可以。
禁止為了拉抬候選人選情,或是攻訐對方而做的發言,以選舉為目的之文。
說明:新增政治文規範。
本次修訂板規
9/15-9/22 為宣導期
9/23 開始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