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s://www.ettoday.net/news/20221004/2351618.htm
獨/妻遭91歲翁撞死 夫悲慟2因素拒上香...控藥局違規擺攤害命
記者陳以昇、黃宥寧/桃園報導
桃園市龜山區91歲李姓老翁駕駛車輛倒車暴衝,不慎撞上帶兒子逛街的鄧姓女子,鄧女「
雙腿全斷」送醫不治。鄧女丈夫稍早向《東森新媒體ETtoday》表示,相驗時,李翁攜妻
下跪道歉,又表示頭七想赴靈堂上香,但他考量2因素故婉拒,他難過表示,藥局違法將
商品擺放騎樓,妻子才遇難,因此認藥局與死亡結果具有因果關係,未來將提告。
蔡姓丈夫忍痛表示,2日於醫院相驗時,李翁與妻子當場下跪求原諒,但當下他因無法接
受妻子離世事實,沒有多理會,中間對方無任何慰問,3日晚上他接到李翁太太電話,對
方表示「你老婆頭七是什麼時候,想去捻香」,但蔡先生認為李翁年事已高,萬一身體突
然有什麼狀況也不好,再者也擔心親友會受情緒影響,在現場會與對方起衝突,導致場面
失控,因此拒絕上香請求,雙方也無談及任何賠償。
他接著哽咽指出,「我太太...很愛漂亮,現在只希望能恢復有雙腳狀態」,鄧女因撞擊
力道猛烈,導致雙腳全斷,葬儀社一度無法修復,所幸目前已經有一組修復團隊表示願免
費幫忙,也讓蔡先生感到無比欣慰。
蔡先生最後說,他將對美康藥局提告,因為藥局違法將商品放在騎樓上,導致妻兒才會站
在那選購,如果藥局沒有用商品占用騎樓,意外就不會發生,認為藥局與妻子死亡結果具
有因果關係,因此將提告。
由於騎樓屬道路公眾可通行的地方,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條第1款規定,騎樓仍視
作道路的一種,因此藥局於騎樓設攤營業,可依第82條第1項第10款規定,仍屬未經許可
在道路擺設攤位的違規行為,警方可依規處行為人或其雇主新台幣1200元以上、2400元以
下罰鍰。
作者:
nggfn (nggfn)
2022-10-05 10:38:00這家藥局我記得開沒多久耶
作者: milk250 (牛奶好喝) 2022-10-05 12:06:00
看照片擺得很誇張欸
作者: isangxwbh (洋) 2022-10-05 12:11:00
告的好 該給所有佔用騎樓的商家教訓
作者:
kk16355 (kk)
2022-10-05 12:43:00高齡駕駛認知功能失常的話應該吊銷駕駛執照排檔錯誤 油門當煞車 都會很要命高齡有眼疾也很正常很多商店把人行道當他家的一堆太扯
作者:
Answerme (出租--è¿‘æ±å³åŸŽä¸è¥¿é–€ç”º)
2022-10-05 12:55:00阿公已經被吊照很久了
作者:
pooznn (我~~~是來被打臉滴!!!)
2022-10-05 13:37:00是不是該修法 75歲以上的駕駛 限制只能開有自動煞停的車輛
作者: hanabidsca (哈納比surface) 2022-10-05 13:52:00
沒用,這老翁就是無照駕駛
作者:
cosy (笑看人生)
2022-10-05 14:13:00告老翁可能拿不到錢 但告藥局機會比較大
違規占用該罰 不過跟車禍的因果關係偏薄弱 就算沒擺商品 肇事駕駛一樣會撞進人行區
作者:
ludoren (地圖游擊手)
2022-10-05 14:59:00店家有行政罰,但到刑法過失有難度
肉體如果無法直接修復 可以用紙紮的替代 我家人也是做了一雙紙紮的腿
作者:
darktasi (桃園達克大叔)
2022-10-05 15:17:00老翁有店面收租的
作者: loveapple33 (Endless33) 2022-10-05 15:38:00
桃園行人就是原罪
作者:
chouvincent (我肥宅 我驕傲)
2022-10-05 17:06:00抗中保台優先吧 蘇院長都特別強調了 桃園市長一定要抗中保台
作者:
hydeja (映里)
2022-10-05 20:07:00騎樓佔用真的是交通意外很大的因素,但因為不是直接肇事原因,所以被忽視
作者:
c80352 (諳語)
2022-10-05 22:53:00「攜妻子下跪道歉」憑甚麼要太太陪你一起跪啊老番癲
作者:
RINPE (RIN)
2022-10-06 07:05:00蛤 做什麼地下市長亂檢舉
作者:
LSW1990 (Wen)
2022-10-06 16:14:00先以抗中保台為優先吧
作者:
maryegg (永保安康)
2022-10-06 16:36:00好理性 真的不容易 這肇事老翁太扯了吧
作者:
yuenru (有挑戰很好呀)
2022-10-06 21:26:00過失致死 不成立嗎?
作者:
KIOA (東巴)
2022-10-07 07:06:0091歲駕照還沒被扣嗎?
作者: ooigi (ooigi) 2022-10-09 08:56:00
還要出門捻香? 乖乖在家好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