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桃園張市長管不管的到坪頂派出所,以下的法規是桃園市政府定的
https://law.tycg.gov.tw/LawContent.aspx?id=GL002056
請大家自行判斷。而個人經驗是廉政署對於申訴坪頂派出所案件是交給
桃園市政府政風處李專員處理,我個人認為他管的到。一個單位可以同
時存在很多平行上級單位,內政部、交通部、市政府都可以管。
至於出口就是綠共、秀下限、缺乏常識的那位tosh2 ,把八卦板扣帽子
不好好討論那套搬到桃園板,我今日已至派出所提出告訴。
相信我們很快就可以在地檢署和檢察官一起好好聊聊,也祝你佳節愉快
※ 編輯: elhazard01 (123.195.148.225 臺灣), 02/28/2024 22:09: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