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幾天,幫牛女處理她與老闆之間的問題
自己有幫牛女想了幾個方法
其中一個方法本來是打算為她老闆所喜歡的活動,贊助一些金額
但費用是我自己出,但對外是掛我和牛女的名義!!
之後跟牛女商量這件事,牛女非常堅持說她要負責一半!!
牛女表示不想欠朋友人情!!
甚至用絕交來要求我一定要讓她負擔金額的一半!!
其實我能理解牛女的要求~~~
但用絕交的手法讓我妥協,這代表是什麼意思?
是我和她間的朋友關係,是可以當作要求的籌碼?
還是我們根本不是朋友? 所以她才這樣說?
因為牛女之前說我們是知己!! 而我也很珍惜,不過如果換成我,
我不會輕易用絕交的字眼,甚至用作要求人家妥協的手段!!
所以我該忽略掉牛女的這番行為嗎?
請版上牛牛們為我解答!!
附註:以前我曾經告白過,現在轉換成知己或朋友關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