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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上一篇文章的時候就想要回,
今天又看到原po最新發展的報告,
還是抽空回一下吧,
先講個人觀點,這幾年來公審的情況越來越多,
就像是如果有這樣令人錯愕的發展,
好像非講出來一下讓大家為自己求得公平正義不可的自然選項,
就像,劈腿是錯的。
以前我也這樣覺得,但現在的想法,
卻思考那的確是存在於一人觀點的事實,
尤其在受傷當下,
的確是對的,還可能讓很多有相同經驗的人附和自己的感受,
沒有什麼,就因為人是一個尋求連結又同時尋求自我的動物。
但跳出來回應上次與這次的文章的最主要原因,
是個案(雙子)在自以為是的「矛盾」特質,
是不會因為更新前情題要,而有所改變的,
舉例來說,你即使看到你對象對於其他人早以有所移情,
你是覺得完全不認識對方了/ 對方超乎你對她的認識,
不是這樣嗎? 你早就不在瞭解她的圈圈裡了,
雖然是憤怒,但更感覺你的悲哀,
就像有人說「不被愛的就是第三者」,這是屁話。
真正讓人失落的,是不被愛的關係,
事實上,她同時也不為你所愛,你們都是一樣受傷的人。
這樣的過去是不會改變的,
就像你現在莫名的還能看到對方的對話記錄,
還是用自己的方式解讀她的作為和想法,
看到這篇文章,會感覺悲哀的,依然是你的看事和心態,
用你那些毛骨悚然找到可以卸責的藉口,
她的錯,你的錯,
何為因果,旁人不得而知,
只是希望你可以獲得更全面的「成長」,
而不是只再陷入自己的小世界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