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敘明我這學年截至目前為止的請假狀況:
事假:4天(家庭照顧假3.5天、事假0.5天)
病假:2天3小時
(另補休尚剩8小時可請)
進修狀況:
只剩這週五需公假進修一天,
七月初口考,預定七月底前畢業。
困惑與現況說明:
因為妊娠初期出血狀況不斷,
雖然從上週三起持續吃安胎藥但狀況仍未改善,
已取得醫院的安胎證明,
校長希望我下週全部(6.23-27)都請病假(就是下週五是延長病假),
課務由學校派代、不需我自費,
下下週一(6.30)再銷假回來上班、參加休業式,
但人事說因為我還在進修,
所以如果要請安胎就要休學,
但我下週並不需要公假進修,且論文已寫完,只剩下口考,
想問一下,
像我這樣的狀況,
需要休學嗎?
再者,
如果我下週都是請病假、課務由學校派代,
那我的累積病假就是7天3小時,
這樣會影響我的考績嗎?
又,
因為我還剩4.5天的普通病假可以請,(以病假7天來算的話)
那我可以請學校幫我課務派代4.5天,
然後我再請補休0.5天嗎?
因為人事說她沒辦過安胎的case、不太清楚相關規定,
校長又很好心希望能幫我爭取課務由學校派代,
但是我真的很擔心考績和進修(提敘)的問題,
所以可以請知道的老師分享一下解決之道嗎?
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