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zamp,先謝謝許多板友的支持,
特別是YOPO大願意起頭發文,我銘感在心。
說真的被這樣捅一刀覺得很詫異。
之前有說要告的,我還沒等到警察的到案說明書;
有說要讓學生考試對賭的,結果根本不是老師;
還有指責我打電話詢問違反個資法的,自己刪文閉嘴.....
結果讓zamp在教師板不能發言的竟然只是推文內的爭議?
板主也辛苦了,請大家不要為難他。
dick87266 想行使他的權利也無可厚非,
雖然我覺得這種動作很小心眼。(這一句有人身攻擊嗎?)
板規那麼重,我也是被終身水桶了才知道。
只是我個人對於「人身攻擊」的定義有疑問,
以下是我寫給板主的說明,擷取部分一併請板友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