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好意思,敝人今年研究所畢業準備敘薪,但是我目前任教的C縣市
在敘薪上要準備的資料上有一個項目是「歷年敘薪通知書」,我從任教開始
經歷過了3個縣市四個學校,其中第一個A縣市與我目前任教的C縣市都有給敘薪
通知書,中間的B縣市我任教過2所學校,而這2所都未給敘薪通知書,
但我離開B縣市的這2間學校都有給離職証明,証明上均寫有離職原因與離職時的薪級。
以下依先後任教縣市依序為A、B、C
問題來了:
我現在的學校人事要我去跟B縣市的那2間學校要這個東西,人事說如果沒有的話
有可能改敘會不通過,而且以後退休也是要有這些文件的。
因此:
我去電詢問,一間人事不在,另一間人事回答:我們全縣都是不發敘薪通知書,
而且我當初調動時,就已經有離職証明了,証明上的資料清清楚楚,足以証明
我的薪級銜接情況,且証明的效力是大於敘薪通知書上的效力的。
剛好研究所同學有任教B縣市的老師,馬上去電求証,我同學說確實是這樣的。
最後:
為求謹慎,我又問了與我同縣市的甲校人事主任,向其陳述後,該人事主任說,
他們的工作上認為確實每位新進教師,無論新任或調入的,應該都要給,但是有的
人事主任因疏忽或偷懶沒給,或是有的縣市根本就沒給這東西,而甲校人事主任
說他自己甲校就有人敘薪時是有少的,因為甲校前任的人事主任未做,所以當然
就沒有。結果就是這位甲校人事主任有認為其他文件茲可証明該員薪級的銜接情形
所以幫這位老師辦理敘薪時,C縣市的教育局亦審核通過。
另外,我又詢問退休問題,甲校人事主任說,他也看過有要辦退休的也是有少,但
最後仍順利退休。
感謝大家花了點時間看到這邊。
首先,綜合上述說明後,敝人認為自己並沒有任何疏失,因為不能因為B縣市沒給
就要因為我沒這文件而影響我的敘薪作業。
再者,敝人人事主任還是希望我能去向B縣市申請,即使沒有敘薪通知書,也應該要有
公文的答覆,甚至開立服務證明,作為將來退休的相關文件之用。這邊我要先肯定我主任
的用心,然而,如果只是要證明,而且目的只是為了證明薪級銜接,那離職證明書
不就是我主任要的東西了嗎?難道我主任目的只是為了要有對方的公文為佐證嗎?
這邊要請教的是
第一:對方已經說明他們不會開立敘薪通知書,我有必要申請嗎?
第二:如果有必要申請且知道對方不會開立,我該是以個人名義申請,還是讓人事主任
發文過去申請?
最後,感謝大家的回答。
祝福大家暑假愉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