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關於quickgun與zamp的終身水桶

作者: YOPOYOPO (痔瘡小天使。)   2014-07-13 12:39:29
不好意思,又是我。
版主上次回文說
因此我想板規12的更改勢在必行
如 A改成一年內累計違反兩次板規5 才予以終身水桶
或是B改成累計違反3~4次板規5 才予以終身水桶(次數可以討論)
並且溯及既往 全面清查已經水桶狀況 該解桶 該改判的就一次處理
或是大家有什麼建議 也煩請大家提出來
請問版規修改部分,是我們寄信給版主提議即可?還是版上要辦公投?
如果是要舉辦公投的話,那我投B一票。
如果是要公眾討論的話,是直接推上一篇版主回文or另開「公告」處理此事?
少了Q大Z大的教師版,大概只剩薪資代課互調徵書團報揪伴訐校/組/家長某校OK待嗎...
anyway,衷心希望不久之後,你我都可以重新和他倆在文字上互讚互嗆,暢所欲言。
最後,附上本學期教「紐倫堡大審」時,給學生看的延伸課外電影
「漢娜鄂蘭:真理無懼」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XKLvkmswHG0
是它讓我決定:「即便與我無干,我也要為他們發聲」的。
謝謝版主百忙中仍抽空回應我。
謝謝一系列文章中,推文為quickgun和zamp支持集氣的路人或朋友。
就算結果不變更也無所謂,至少過程你和我都奮鬥過了。
最重要的:謝謝漢娜鄂蘭。
p.s:請放心,這真的是本系列最後一篇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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