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十二年國教有解方

作者: chiayimayor (夢已經振動奮鬥毋通放)   2014-08-18 08:56:00
文章出處
http://ppt.cc/C3F3
焦點評論:十二年國教有解方(吳瑞北)
12年國教設計失當,首次實行已造成許多學子與家長痛苦不堪。為此,新北市長開了第一
槍,宣告取消特招,許多地方政府紛紛響應。
但特招並非一無是處,會考成績鑑別力不足,取消特招無法解決台北市的問題,因此郝市
長提出「先特後免」。事實上從兩年前郝就一直維持此一意見,無奈教育部長堅持己見,
甚至為了防堵,去年把「先免後特」這種枝節性招生程序入法,即《高級中學教育法》第
38條第4項:「……採學科考試分發之特色招生,應於免試入學後辦理。」果不其然,教
育部官員今年就以此一規定否決郝市長的提議,而擬推動其簡化特招考試版本。
整個12年國教的入學招生問題,民眾痛苦的關鍵其實不在於多考一次特招,而在於分發的
冗長與不確定性。當會考只在於鑑別基本能力,面對許多市民以公平考試方式進入明星高
中的強烈需求,台北市勢必維持特招。為此建國中學陳校長提出了「免特合一」版本,亦
即特招緊接會考後舉行,考生在一張志願表中填選某校免試或某校特招,最後只錄取單一
志願,那分發即可一次完成,解除學子與家長在一免、特招、二免等冗長程序下的焦慮。
這是一個很好的方法,可惜由於「免特合一」,教育部仍可能以不合法規來批駁。
分發制度因地制宜
事實上只要在建中版本的分發程序上適度改善,即可符合台北市郝市長的理念,又可不違
反教育部「先免後特」的法令規定。多數考生仍然可以選擇不考特招,只要志願排序不計
分,考生就可在志願表上一次填入所有理想學校。未考特招的考生自無問題,一校一志願
。有考特招者,將有免試與特招兩種成績,這時同一學校以免試成績先分發,之後再以特
招成績分發,形同一校兩志願,但免試在前、特招在後。
換言之,分發時依考生志願為準,不論考生有無考特招,均先以免試方式計算成績,若其
第一志願學校免試入學名額未滿則錄取,若免試入學名額已滿但特招名額尚未滿額,這時
再以特招成績計算是否可以錄取,第二志願以後依此類推進行分發。上述步驟看似複雜,
但依過去已實施多年大學入學考試各系有各種不同加權計分方式,以電腦來執行非常簡易
,可以一次即完成分發。
施政本就應因地制宜,多傾聽地方政府意見,教育部只要掌握大方向即可。新北市及其他
縣市要取消特招,就讓他取消;台北市希望維持特招,以上述方法先免後特,一次完成分
發,可符合市民期待,也沒有違背法律,依理亦應尊重。
至於志願序不要列入計分,免試入學超額比序時先三等第四標示再比作文,特招考試以非
選為主,法律本就沒有強制規定,都可在尊重各地方政府意見的原則下實行,問題也就迎
刃而解。希望教育部能記取今年12年國教執行時的前車之鑑,從善如流。
台灣大學電機系教授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