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市立神圳國民中學徵聘地理科代課教師乙名第1次公告
一、依據:中小學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辦法
臺中市中小學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實施要點
二、資格限制:依據教育部國民中小學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辦法規定,
需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具合格教師證
﹝2﹞修畢教育學程各項相關課程及學分
﹝3﹞一般大學或以上學歷。
三、徵聘科目缺額及聘期:
地理科乙名:103年9月1日起至教師請假原因終止。
註:以上時間為教師預計請假時間,聘期仍以教師實際請假時間為準,如代課原因消滅,即應無條件解聘,不得異議。
四、薪給:按實際代課節數發給鐘點費。
五、面試請備下列資料:
身分證、學歷證件、簡歷表、合格教師證(無則免)
六、本校地址:429臺中市神岡區神清路61號
意者請洽:教務處 黃主任 三組長04-25624669 分機 710、711
E-mail至academic@szjh.tc.edu.tw黃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