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請益] 關於國中公民的難度

作者: kuofuchi (有腹鰭的吳郭魚)   2014-09-14 00:29:47
推 playasd : 應該可以吧 認識很多只大學畢業 非本科系的都能教了 09/13 23:17
→ playasd : 對學生來說應該也不難 知道這些權利很好啊 09/13 23:17
推 xen2003 : 生活離不開法律,懂這些非常實用 09/13 23:21
不可否認很實用,知道權利義務是很重要的
但就算國中生畢業15、16歲,離完全行為能力還有4、5年、具責任能力仍有2、3年
生活上應該還碰不到如此深入政府組織或訴訟審級的實用吧
那過了四五年後還會記得這些"考試內容"嗎
私以為稍微介紹五院及總統的大略職權,頂多加強總統跟三院的部分職權、
訴訟部分,介紹普通法院跟行政法院的管轄歸屬,頂多加強民事責任及刑事責任
教一些與國中生自身相關、正在經歷、未成年時可能遇到的政治或法律內容
這樣會不會比較適當
審級制度、監察院的糾舉糾正,很多成年人也未必瞭解
14、15歲的國中生,有必要在離成年尚有五六年的時間學這些嗎?
那高中公民又學些什麼呢?
前面恕刪
我自己大學也是法律系的,現在在高中任教
只是想回答高中公民在學什麼
首先就法律的部分
高中在刑事訴訟那邊討論的內容會包含
犯罪的偵查、告訴告發自首、司法警察(官)、強制處分(搜索扣押羈押)、令狀主義、
法官保留原則、毒樹果實原則、告訴乃論/非告訴乃論、自訴/公訴、被害人追訴/
國家追訴、起訴/撤回告訴/不起訴/微罪不舉/緩起訴、審級制度、不告不理、
審檢分立/分隸、刑之執行、偵查不公開、無罪推定、罪疑惟輕、正當法律程序、
緘默權、不自證已罪、強制辯護、裁判和抗告上訴
而在民法那邊包含
(高三)債各四個契約:買賣、租賃、借貸、雇傭,會介紹物之瑕疵擔保、買賣不破租賃
使用借貸與消費借貸、雇傭契約的基本
(高二)消保法、公平交易法、智財相關法規(著作專利商標)
司法審判制度會教到
當事人進行主義、辯論主義、以原就被、小額訴訟、簡易訴訟、通常訴訟程序、行政救濟
(高三)行訴的撤銷之訴、給付之訴、課予義務之訴、公益之訴、行政訴訟的簡易訴訟、
通常訴訟程序、大法官釋憲相關流程
政治部分反而不會太多著墨在考試監察司法
主要會談比較細的總統、行政、立法
有關總統職權,基本上憲法上有的都會講過一遍
反而高中的主軸我個人覺得偏向與國外制度(總統制、內閣制、雙首長制)比較
認真來說,我有時候會發現我跟法律系助教上的課輔標題差不多
尤其是在教那四個有名契約的時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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