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老師搜書包 律師:行為恐違法

作者: chen2323 (冷凍魚)   2014-10-12 15:50:26
※ 引述《GV13 (Gay Virus)》之銘言:
: 【聯合報╱記者劉宛琳、陳雨鑫/新北報導】
: 2014.10.08 02:44 am
: 新北市林口某國中學生在教室發現手機遺失,老師先要求學生互搜書包未獲,把全班學生
: http://www.udn.com/2014/10/8/NEWS/SOCIETY/SOC6/8985236.shtml
: 人家英國都可以合法體罰和搜書包 台灣這些人犬氯屍還在誤國
太誇張了吧?大家是來反串的吧?
沒有常識也要有人權意識,沒有人權意識,你就不能怪別人不把你
當人看。
今天換成政府說因為社區發生竊案,因為懷疑是住戶所為,所以要
搜索整棟社區大樓,並且由左右鄰居互相搜索,請問各位願不願意
配合?如果警察在搜索時將住戶私人物品丟至中庭供全體住戶檢視
,以証明該住戶的清白,請問你事後會不會告警察呢?
扯什麼校園安全?一個連把學生當人看這麼基本都做不到的地方會
安全?關在監獄裡還比較好咧!
也別扯英國,人家之前是因為學生帶刀及槍上學,所以放權力給校
長決定要不要搜身;現在則是違禁品的搜索為前提,依法毋須學生
同意即可進行搜索,並不是老師想搜就可以搜,更何況是為了找尋
遺失財物。
==========東西丟了怎麼辦?============
怪哉!沒吃過豬肉也要看過豬走路吧?沒人教怎麼處理財物遺失,
也看過電視吧?
保留現場跡証、監視器畫面,然後報警請專業人員蒐証。接著進入
偵緝、司法程序,打完收工。頂多加一道通知家長的程序。
咦?犯人抓不到、東西沒找回來耶!
拜託!你是活在平行世界嗎?這世界上有東西遺失就一定可以抓到
犯人,東西一定找得回來的規定嗎?人家賣假油毒你日子還過爽爽
呢!老師不要自己腦袋不清楚還想拿自以為的公平正義教育學生,
那只會害他們以後幹出一樣的蠢事。
==========預防勝於治療==============
學生財物遺失非常好處理,關鍵在於大家有沒有偷懶。
一個沒有偷懶的校長會重視校園安全,責成總務處加強校園死角的
防護措施,該裝監視器的地方就裝,該裝保全的就裝保全。
一個沒有偷懶的總務處會時時留心校園環境該補強的地方,避免校
外人士於上課期間進入校園。
一個沒有偷懶的學務處會時常宣導校園安全守則,並且行政人員排
定空堂時間輪流巡視校園。
一個沒有偷懶的老師會提醒家長告訴學生不可以帶與學習無關的貴
重物品到學校來,使用昂貴稀有的物品不能得到別人的尊敬,只是
顯示自己的無知與自卑而已。遺失財物要立刻告知老師及家長。失
物找不回來要當成學到教訓,不可以懷疑他人,把每個人都當成賊

一個沒有偷懶的家長會教育孩子,要保管好自己的財物,以免引誘
他人犯罪,遺失財物要立刻告知老師及家長。失物找不回來要當成
學到教訓,不可以懷疑他人,把每個人都當成賊。
如果大家都沒有偷懶的話,失竊率會很低,即使真的失竊了,我相
信受害者及家長也不會因為有太大的損失而追究不停,班級內依然
能保持良好的氣氛,導師更可以不必兼警察、偵探、法官,然後惹
來一身屎。
當然,如果你真的對犯罪偵緝相當有興趣的話......
呿!去小說及電視影集中找快感吧,學生不是給推理宅拿來實驗的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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