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題 小弟想請問各位老師
關於畢業門檻的問題 七大領域必須有四個領域及格方能畢業
這也是各校在擔心的問題 就是....如果真的有學生因此無法畢業該怎麼辦?
所以本校已在討論修改「段考、平時成績的比例分配」
原本段考40% 平時60%
現在考慮要改成 段考20% 平時80%
其實目的就是希望讓平常表現不錯
但學科方面 學習成就不佳的學生不會拿不到畢業證書
但是本人考慮到一個問題 因為本校傾向「不公布」這項學期成績的比例修改
或許是擔心學生因此就覺得段考不重要 只佔20%而已...
(其實應該是多慮了 80%的平時掌握在老師手中....那才是主宰生殺大權啊)
本人想請益的問題是:
不公布學期成績中 段考及平時成績的比例
是否會違反「國民中學學生成績評量辦法」???
因為評量辦法有規定
"學生成績評量方式,任課教師應依教學計畫在學期初以口頭或書面通知等方式
向學生及家長說明。"
所以.....到底我們是應該公布還是可以不公布這項比例的修改??
(校長方面傾向不公布....)
其實這項決定茲事體大 因為不只後段班的學生 或許因此多不少人可以拿到畢業證書
但是成績優秀的學生 在爭取畢業獎項 縣長獎、議長獎...等等
原本可以靠著比例還算高,相對起來較公平的「段考成績」去競爭
現在把平時成績比例調這麼高
到時候家長反彈質疑老師在平時成績打的不公正....
因此想請益各位老師們 各校的作法為何??
感謝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