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國民小學與國民中學班級編制及教職員員額編制準則】
第4條
三、組長、副組長:各組置組長一人,除文書、出納及事務三組組長得由職員專任外
,其餘由教師兼任。六十一班以上者,學生事務處及輔導室得共置副組長一人至三人
,均由教師兼任。
請問上面這句話的意思是說大校的「正式副組長」只能放在學務處和輔導室嗎?
(我這邊指的副組長是正式的副組長,不是指減課幾節的協助行政)
之所以會有這樣的疑問,
是因為我聽過有些大校的副組長是放在教學組,
當初覺得也沒什麼不對,
畢竟教學組也算是校內屬一屬二累的組,配一個正式的副組長也不過分,
但是今天查到這則法規很疑惑也很驚訝,
難道教學組在規定內是不能配置「正式的副組長」嗎?
撇除掉上面這則疑問,
我想請問身在大校的各位,「您們的副組長都是如何做分配的呢?」
我聽過的大校通常都是編制2名正式副組長
(很少聽到編到3個,可能也跟學校經費有關),
通常會放在教學組、訓育組、生教組這三個組中的其中兩個,
就是副教學+副訓育、副訓育+副生教、副教學+副生教,以上三種排列組合,
不過我們學校很特別,兩個副組長都是放在生教組,
不曉得有沒有其他學校也是這樣配置的?
(我們學校80幾班,是市區升學型的學校~)
到目前為止我還不太能夠理解為何會在生教組放這麼多資源,
因為學生沒壞到哪去,可能比大部分學校的學生都還好管,
所以想提出來跟各位討論一下,如果大家也覺得這樣似乎不太合理,
就表示組織需要重新進行資源的分配了~
請分享的版友順便附上貴校的規模,
如果能再分享一下貴校的特質,
可能比較容易理解為什麼會將副組長做這樣的配置,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