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於敝校行政部門標準不一(有了標準也不一定遵守)
所以我常搞不清楚到底什麼時候該給學生通融
例如之前學校說轉學前學校記的過不能銷過,
但後來我才知道有訓導處很多老師默默幫學生銷掉了...@@
但還是想知道究竟有沒有法規規定國中生若曠課達多少節
會有畢業堪虞的問題?
因為我有個學生因為多次沒交假單而造成曠課節數過多...
其實我也想知道的是,那如果真的有畢業畢業堪虞的問題
無論是曠課過多還是大過小過不斷...
其他學校最後都會如何決定學生究竟能不能領畢業證書?
有時候覺得這些行為糟糕的學生能不能畢業,不一定是看他有沒有改過
在我們學校是要看有沒有投對胎進到標準低的導師班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