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立永安國民中學105學年度第1學期第1.2.3.4.5.6.7.8次代理(課)教師甄選簡章【
本次甄選採一次公告分次招考,如缺額補滿於網站公告且不再進行下階段招考】
一、代理(課)教師招聘類別及缺額
科目:數學(實缺) 1名
科目:音樂(實缺) 1名
科目:英文(實缺) 1名
科目:綜合(童軍、家政)鐘點教師10-20節/週(授課節數視實況調整)
科目:體育-鐘點教師10-20節/週(授課節數視實況調整)
二、報名者須符合下列資格:
本科第1次甄選,報名者須符合下列資格:
具有各該教育階段、科(類)合格教師證書者。
本科第2次甄選,報名者須符合下列資格之一:
一、具有各該教育階段、科(類)合格教師證書者。
二、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課程,取得修畢證明書者。
本科為第3.4.5.6.7.8次甄選,報名者須符合下列資格之一:
一、具有各該教育階段、科(類)合格教師證書者。
二、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課程,取得修畢證明書者。
三、具有大學以上畢業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