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管怎麼請都應該先知會學校,讓學務知道他要另外找導師,教務知道他要準備聘代課(產前假,安胎假,產假),也準備聘代理(育嬰留職停薪),如果懷孕後期身體很不舒服就請醫生讓妳安胎到生,開學時妳應該33~34週左右,肚子已經大到不舒服了,如果體質不穩也可能會提早生產,先把自己的孩子顧好,至於考績年終...個人覺得這個可以安胎政策很照顧懷孕的老師,因為學校學生橫衝直撞又一直走路跟其他工作性質很不一樣,為了考績年終在請假日期上動手腳觀感不佳,也不厚道(某些老師覺得是權利..),離題了...所以先擬定好想育嬰多久,請假日期告訴學校,安胎跑學校一次,生產完後請親人再跑學校一次順便把留停請好,大概是這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