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udn.com/news/story/6886/1855524
為了讓偏鄉孩子不再問「老師,你明年會不會回來?」教育部研礙《偏遠地區學校振興條
例》草案,從制度面鬆綁,讓偏鄉學校的招生、師資、人事、組織、編班教學等更彈性。
教育部長潘文忠說,少子女化趨勢下,偏鄉學生受教權益更應關注,草案下會期送立法院
審查,希望立法時程愈快愈好,趕在106學年度實施。
聯合報系去年推出「偏鄉教育」願景工程系列報導,新政府上台後也很重視,朝野立委已
各提出《偏鄉教育法》草案,教育部版本最近出爐,定調為《偏遠地區學校振興條例》,
這也是國內首部從「振興條例」出發的教育立法,可視為教育的「轉型正義」工程。
「這個挑戰很大!」潘文忠說,面對來勢洶洶的少子女化現象,特別用「振興」角度思考
偏遠地區學校發展及學生受教權益,學校是很多部落和社區的中心,學校的存續攸關社區
命脈。立法將從制度鬆綁,並強化激勵教師措施,為偏遠學校注入更多活水。
潘文忠說,未來偏遠學校教師專業成長、額外師資、補救教學的費用,全都由中央負擔,
減輕地方政府的財政壓力。草案對偏遠學校從有明確定義,初估適用振興條例的學校約
1000所,實際校數還要普查。
學校招生將鬆綁,可跨縣市、跨行政區招生,擴大偏鄉學校的生源;提供教職員及學生免
費住宿,興建宿舍由教育部補助一半經費,也可採寄宿家庭或租用民宿。
目前校長任期至多兩任也要鬆綁。潘文忠說,很多原住民部落學校的校長,本身也是原住
民,願意留下來回饋部落,未來可望留在部落深耕教育。
根據草案,規模小的偏遠學校學校可控留三分之一人事經費,因應區域或學校發展需求,
讓學校靈活聘任教職員或行政專員,可跨校聘用師資、不受現行教師聘用條例約束、兩年
一聘可連續聘任、適用勞基法。行政人員薪資不得低於基本工資1.5倍、相當33K;教師不
得低於有教師證代理教師的80%,且寒暑假仍有薪資。
教育部將在8月第4周召開北中南東四場公聽會,蒐集各界對《偏遠地區學校振興條例》草
案的意見,然後循法定程序送行政院、立法院審議。
偏遠地區學校振興條例重點:http://tinyurl.com/hqq8tnz