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康中心的校護和學務處的關係到底為何?
比如,有些業務,校護會認為是訓育組、衛生組長,或是體育組長的工作?
比如減重,戒菸,戒檳,或是傳染病宣導工作。
挑明了說,我遇到的情形就是,有些事,當校護不想做,就說是組長的工作,
公文就會發給或會給組長(做,或是「請示」)
有人說,組長可以管校護,有人又說不能??
(備註:國中小)
詢問校內人事主任,人事主任說有「工作職掌的分配表」。
然而,這份工作分配就少了健康中心的項目...(反正,就是爛帳一筆)
人事也回答不太出來,就說「協調」,
但,協調的結果就是~本來就搞不清了,沒有資料,怎麼去談。
真是,一言難盡,後患...
請問,各先進,到底(國中小)校護和學務處的關係為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