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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部高官 擬禁任私校董監、校長
2016-11-03 自由時報
修法訂旋轉門條款 阻雙薪肥貓
〔記者林曉雲/台北報導〕「雙薪肥貓」引發社會強烈質疑,教育部昨天提出教育部組織
法修正草案「自宮」,對於擔任教育部長、次長、主秘及高教司、技職司司長等與高教有
關職務者,禁止其在離退三年內再轉任「私校董事長、董事、監察人或校長」。
具實質影響力 被轟當門神
教育部長潘文忠表示,具有決策權、資源分配權和實質影響力的教育部部長、政次、常次
、主秘及高教司、技職司等與高教有關的主管,退職或退休後再轉任私部門或私校,被社
會質疑為「門神」,這些描述與說法,對於其個人及教育部都是很沉重的批評。回應立法
院及教育團體的要求,教育部提案修法訂定旋轉門條款,以禁止「教育部雙薪肥貓」。
教育部人事處針對教育部組織法第八條提出修正草案,凡擔任教育部部長、次長、主秘或
任職高教司、技職司等主管,離職後三年內不能擔任與其離職前五年內、原掌理高等教育
、技職教育及會計之職務直接相關的私立大專校院的董事長、董事、監察人或校長等職務
。
潘文忠表示,修正草案關係到教育部高教決策者,在部務會議通過後,將送到行政院、立
法院完成修法。
不溯及既往 不影響現任者
由於新法不溯及既往,因此現任佛光大學校長的前教育部長楊朝祥、現任南華大學校長的
前教育部政次林聰明、現任環球科大校長的前教育部政次陳益興,以及現任醒吾科大校長
的前教育部常次周燦德等人均不受影響。
在現任官員中,根據教育人員任用條例,大學校長應具有教授資格,但教育部長潘文忠沒
當過大學教授,常次林騰蛟、主秘陳雪玉、高教司長李彥儀、技職司長楊玉惠和綜規司長
黃雯玲等教育行政官員也沒有教授資格,目前只有政次蔡清華和陳良基具備退職後可立即
轉任大學校長資格,陳良基是從台大借調,蔡清華之前從中山大學退休後曾轉任文藻大學
副校長。
此外,行政院十月底通過「學校教職員退休條例修正草案」,祭出禁止雙薪肥貓條款,針
對領受月退俸的公立教職人員轉任有所限制,但遭全國教師總工會發聲明,直指該修法獨
漏禁轉私校。
根據教育部統計,截至去年八月,退休軍公教及政務人員共一六六七人再任私立大專院校
職務,等同領月退並同時占有私立大專院校職缺,也曾遭立院預算中心直批坐領雙薪、有
違社會公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