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要技工友廚工或教保員於五一勞動加倍發工資

作者: monbulichou (小風)   2017-04-10 21:39:26
http://www.keu.org.tw/keu/newView.aspx?keuNewsId=7401
【五一勞動節】學校若要技工友、廚工或教保員於五一勞動節出勤上班,需徵得勞工同意
,並加倍發給工資。
●文:鄭穎聰(全國教育產業總工會監事會召集人、高雄市教育產業工會總幹事)
一年一度的五一勞動節即將來臨。每一年五月1日這一天,學校的技工友、廚工與教保員
等受雇勞工,往往仍在上班,沒有休假。究竟學校的受雇勞工,在五一勞動節這個屬於勞
工的日子,權益如何保障呢?
依照「勞動基準法」第37條規定:「內政部所定應放假之紀念日、節日、勞動節及其他中
央主管機關指定應放假之日,均應休假。」
「中華民國一百零五年十二月六日修正之前項規定,自一百零六年一月一日施行。」
「勞動基準法」第39條又規定:「第三十六條所定之例假、休息日、第三十七條所定之休
假及第三十八條所定之特別休假,工資應由雇主照給。雇主經徵得勞工同意於休假日工作
者,工資應加倍發給。因季節性關係有趕工必要,經勞工或工會同意照常工作者,亦同。

換言之,在五一勞動節這一天,學校若要技工友、廚工與教保員出勤,必須事先徵得技工
友、廚工與教保員同意,當天的工資並要加倍發給。學校若未徵得同意,即強制要求技工
友、廚工與教保員上班,或未加倍發給工資,即屬違反勞基法。
【高雄市教育產業工會】是大高雄學校受雇者所組成的工會。若是各校技工友、廚工或教
保員會員,受到學校違反勞基法的對待,【高雄市教育產業工會】將會挺身而出,將學校
校長、以及教育局范巽綠局長,移送勞工局調解、甚或仲裁,以捍衛所有技工友、廚工及
教保員會員的權益。
當然,如果你不是【高雄市教育產業工會】會員,沒有【高雄市教育產業工會】的屏蔽,
面對學校違法剝削受雇者應有的權利,那你只好自力救濟、自求多福了。
因此,呼籲各校技工友、廚工與教保員,為確保自己權益,歡迎踴躍加入【高雄市教育產
業工會】。成為【高雄市教育產業工會】會員,就是跨出捍衛自己權益的第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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