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國小] 代理老師是否有安胎假?

作者: minder   2017-04-17 11:44:46
代理教師適用「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聘僱人員給假辦法」
依據上述辦法第3條
因疾病或安胎必須治療或休養者,得請病假,每年准給十四日....
因重大傷病非短時間所能治癒或因安胎確有需要請假休養者,
於依規定核給之病假、事假及慰勞假均請畢後,經機關長官核准得延長之
其延長期間自第一次請延長病假之首日起算,六個月內合併計算不得超過三十日。
除因安胎事由請延長病假外,請延長病假至契約期滿仍未能銷假上班者,應不予續聘僱。
簡單來說
如果是一般的病假,請假超過30日就會直接解聘
但是安胎假去年修法後不會被解聘,最多就是請到原來的契約滿
應該算雙面刃吧
一方面可以保障孕婦
但也難保不被有心人士拿來狂請假用(看看有多少老師一懷孕就直接安胎到生就知道)
以上供參
※ 引述《jign (研)》之銘言:
: 各位老師好
: 因為目前是代理老師 又懷孕中
: 最近身體的狀況不是很穩定 醫生建議我請假休息
: 但是我不知道代理老師是不是也享有安胎假
: 我沒已先去問學校人事而先上板問的原因是
: 握們學校的人事並非專業 只是兼任 很多規定他自己都不知道
: 之前請婚假問他時他自己也搞不清楚 也是我詢問之前學校人事才搞定
: 所以想先來問問有經驗的老師 代理老師的安胎假權利是什麼?
: ps.我之前在代理時 有次骨折 那個學校讓我請了兩個星期的延長病假
: 安胎算延長病假嗎?
: 先謝謝各位老師的幫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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