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介聘時,應聘科別的順序問題

作者: sherryhsu (sherry)   2017-04-26 17:16:35
去年第一次在目前縣市申請介聘,
當時應聘科別中,將英語專長填1、普通填2,
到了積分審查現場後,
審查人員要我出示普通科的教學證明(三年內任教普通科一年以上),
但因在校只有兩節健康課,其餘都是英語課,因此無相關證明。
(又,國小英語老師不是本來就屬普通科教師嗎?近年才開始有加註專長,若無加註的英
師也是以普通科申請介聘)
後來教育處承辦人員要我們將1填普通,2填英語專長,才通過審查。
想請教各位有經驗的老師們,
有遇到這樣的情況嗎?或是大家都是1填普通,2填專長呢?
如果還是想以英語為第一順位媒合的話,
應該怎麼做才好?
謝謝各位老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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