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10大教育團體要求汰除不適任老師 修法改

作者: wush (wush)   2017-05-25 10:57:18
http://news.ltn.com.tw/news/life/breakingnews/2078565
全國中小學校長協會、台灣少年權益促進聯盟、人本教育基金會、全家盟、台家盟等10大
教育團體今早召開記者會,指汰除不適任老師平均要花6到10年,呼籲教育部對於教評會「
球員兼裁判 、師師相護」的問題,應儘速修法解決,「讓不適任教師退場就是救學生」。
10大教育團體也宣布,將拜會立法院教育委員會13位委員,遊說修改教師法等法令,使教
評會組成的教師比例,由2分之1降到5分之2,未兼行政教師不得超過2分之1,並落實教師
實質考核,逐步比照公務人員甲等比例,8月將公告支持或反對的立委名單。
教育部日前回應,為加速處理不適任教師案件,會由主管機關成立專審會,組成由首長推
派,調查及輔導小組則由教育部建置,直接指導學校處理相關事件,預計今年6月完成修訂
程序,8月開始執行。
全校協理事長翁慶才指出,教育部的回應乍看很迅速,但所提方法只能治標、無法治本,
因為最關鍵的問題在於,教評會成員和專審會的比例衍生「教師球員兼裁判、師師相護」
的爭議,急需解決,早在10年前,行政院會就通過「教師法」修正草案,送交立法院審議
,包括把教評會組成的教師比例由2分之1降到5分之2,以避免「師師相護」,教育部應重
新推動修法。
全家盟榮譽理事長吳福濱表示,不適任老師猶如校園不定時炸彈,然而現行教評會制度容
易受人情左右,處理時間冗長,往往需花6到10年才能汰除不適任老師,校園反而成了不適
任老師的庇護所,師師相護,受苦的是學生。
台家盟理事長謝國清表示,當校內開會決定解聘、提報擬似不適任老師後,案子即應由官
方接手,成立縣市層級教評會,例如市立學校交給教育局、國立學校交給教育部,一旦遭
解聘教師提出行政訴訟,也應由官方處理,別讓壓力都落在行政人員的身上。
10大教育團體包括:全國中小學校長協會、台灣少年權益促進聯盟、公民監督國會聯盟、
人本教育基金會、台灣家長教育聯盟(台家盟)、全國家長團體聯盟(全家盟)、全國家
長會長聯盟(全長聯)、赤子心過動症協會總會、中華民國學習障礙協會、中華民國各級
學校家長協會。
作者: tupolevtu22m (Tupolev TU-22M)   2017-05-25 12:35:00
推,台灣的教師們的素質低落,教育界糜爛不堪,黨國遺毒肆虐,許多教師們更是忝顏無恥,不與人民和民進党進行改革,反而聯合公務人員和軍人,惡意杯葛政府,繼續吸食台灣的血,當自己是既得利益者時,許多勞工卻是連生活都有困難!這種自以為是的嘴臉和自以為大多數人和他們站在一起的高傲心態,真是讓台灣人汗顏!
作者: candyrain821 (靜謐.祕境)   2017-05-25 12:53:00
噓樓上,你這麼自以為是,汗顏嗎?
作者: tupolevtu22m (Tupolev TU-22M)   2017-05-25 23:10:00
樓上的發言顯示出現今老師已淪為一切向錢看的教書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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