貼這篇新聞(最下面)主要是要讓各位笑笑,也是提醒各位老師,
看這些校長、家長團體的素質,好誇張,我都不曉得他們有念過書嗎?
你真的願意讓這種素質的人擺佈嗎?
教評會未兼行政教師比例不得少於1/2,以及各種法規人數比例有其脈絡可循,
隨便一個念過教育法規、原住民法規的都知道1/2的脈絡、原由,這些團體真誇張。
還是說他們覺得
原住民法規;行政法;性騷擾防止法一堆法理面的1/2都是亂訂的?真的好可憐。
隨隨便便講出一個數字,然後就去遊說,我不曉得這些團體和同意遊說的立委
是不是都沒人讀過書?看起來很有可能。
簡直就是給小孩子最壞的示範,示範霸凌、示範鬥爭、示範無腦辦事。
如果政府被遊說成功隨意修改數字,便是針對、霸凌、欺負老師的證據。
也希望過度自信的老師不要太高估自己,
我們不是怕自己不適任,是怕無腦的人太多,以為我們不適任。
我們不要讓無腦的人毀了這個國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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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新聞:
全國校長協會、全國家長團體聯盟、台灣家長教育聯盟、
中華民國各級學校家長協會發布聲明,不適任老師猶如校
園不定時炸彈,現行教評制度容易受人情左右,校園反而
成了不適任老師的庇護所。
不適任教師議題延燒,教育部昨天決定推補習班實名制,
兩週內全面清查全國補習班教職員工名冊,剔除狼師。另
外,最近也有媒體報導「逼拔助聽器,劣師霸凌聽障童」
,讓新北市教育局長林奕華站上處理不適任教師的最前線
。先前也有「叫學生吃垃圾」的不適任老師,因申訴成功
回鍋續教,都引發社會關注不適任教師難處理的問題。
按目前的不適任教師,首先該校要報請教育局,最後由教
育部核定處以解聘、停聘或不續聘,走完所有程序至少需
一年,甚至更久。但若教師不接受決議,還可尋求救濟途
徑,包括申訴、再申訴、訴願、行政訴訟、民事訴訟等。
至少長達6年,甚至超過10年。
政府對教師的保護,不僅有輔導期,還能申訴,而民國97
年還增加了資遣的規定,被資遣的教師至少都還有2百萬
到3百萬元的資遣費,比起民間企業,相對優渥,但不少
被資遣的老師還是不滿意。
校長和家長團體表示,行政院會十年前就通過的「教師法
」修正草案,送交立法院審議,包括把教評會組成的教師
比例由二分之一降到五分之二,除了可避免「師師相護」
,將能更有效地處理不適任教師問題。
校長和家長團體主張,教師法修法應修正教評會組織辦法
,包括委員比例未兼行政教師不得超過一半;也因加入應
落實教師實質考核,以教師專業規準為內涵,進行實質考
核,並逐步比照公務人員甲等比例。
校長和家長團體建議,當校內開會決定解聘且相關委員會
也通過後,案子就應由官方接手,成立縣市層級教評會,
例如市立學校交給教育局、至於國立學校交給教育部。政
府可以成立跨縣市教師,或聘請教育教學專長大學教授擔
任,跨縣市教師與教授們加總需超過二分之一,四分之一
由駐區督學擔任,四分之一由原縣市教師會成員擔任,決
議不用送回原學校,直接由教育局議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