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jackywucho (DER DER)》之銘言:
: 離島建設條例已經有規範了
: http://law.moj.gov.tw/LawClass/LawAll.aspx?PCode=A0030121
: 第 12-1 條
: 為保障離島地區學生之受教權,離島地區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初聘教師應實
: 際服務六年以上,始得提出申請介聘至台灣本島地區學校。
: 前項所謂實際服務年限,除育嬰或應徵服兵役留職停薪者外,應扣除各項
: 留職停薪年資;以實際服務現職學校年資為限。
: 不管你是從任何管道獲取正式資格離島任教
: 一律都是綁六年才可以提出介聘申請
離島建設條例
http://law.moj.gov.tw/LawClass/LawAll.aspx?PCode=A0030121
修正日期 民國 104 年 06 月 10 日
澎湖縣105學年度國民小學候用教師甄選簡章
https://goo.gl/c7YlYO
陸、缺額:16名(本縣離島學校,初聘教師應於介聘學校實際教學服務
滿六年以上,始得提出申請介聘至台灣本島地區學校;於
介聘學校實際教學服務滿四年,始可申請縣內教師介聘作業。)
簡章不但有註記,還用紅色字體提醒考生
自己要考,就要先想清楚
: https://www.ptt.cc/bbs/studyteacher/M.1448176730.A.7C7.html
: 我很喜歡這個老師描述的教育現況
: 你用規範來限制別人 要多綁約請問有給簽約金嗎 為何一國兩制?
: 既然偏鄉離島教育資源匱乏 更應該吸引有熱忱的老師前往
: 教師不流動 就真的比較好嗎? 我倒不覺得 一個資深老師已經失去教學熱忱
: 跟學生沒有互動 學生的問題也不願意幫忙解決 我想請問 他說要在離島偏鄉待一輩子
: 這樣對學生有比較好嗎?
: 現制的三年我覺得算是一個不錯的基準 把一個學生三年帶到畢業
: 離島偏鄉提高一年還可以接受 但是提高一倍我覺得就太過分了
: 新進教師可以給學生新的衝擊 離島偏鄉的老師大多也都生活在當地
: 難免一些資訊獲取會比較困難 新進的教師可以帶來新的衝擊
: 對學生來說何嘗不是一件好事
: 重賞之下必有勇夫 你何必更加深規範 而不是提升福利
: 加重離島偏鄉加給 提供教職員員工宿舍以及食宿優惠 補助教職員返鄉的交通
: 這樣還怕找不到人嗎?或提供家庭宿舍 老師將妻兒接過來照顧...
: 就如上面連結提到 北風跟太陽的寓言故事一樣 你風繼續更強的吹
: 不會讓人想要把外套脫掉 反而太陽無為而治 人自然覺得很熱就脫掉外套了
: 也許離島偏鄉的校長不希望教師流動太迅速 剛來報到就馬上想要走
: 所以擬定出的"德政"吧 但是上有政策 下有對策
: 教師因為六年太漫長 無心於教學 認真準備教師甄試考試
: 因為六年太漫長 怕無法好好照顧在市區的妻兒 一直請育嬰假
: 當初訂定這個政策有考慮這些事情嗎?
: 這個政策真的只會害偏鄉更找不到優質有熱忱的老師..
: B > Z
離島偏鄉本來就有加給
加重離島偏鄉加給就能留下老師嗎?甚至把妻兒接過來??
要加重到多少才有這樣的吸引力?
如果有長輩需要照顧,有妻小需要陪伴,
一個上任就想離開的職缺,真的值得千里遠征,拋家棄子好幾年嗎?
六年太漫長 無心於教學?
這也代表,如果三年可以走,這位老師就一定會走
對吧?
如果我是校長,為什麼我不甄選一位想在此長久扎根下來的優秀教師?
可以深入了解當地風土民情,願意一起長期耕耘的教師
每三年就擲一次骰子,對一個學校真的好嗎?
事實就是外地來的教師,給更好待遇也很難留下
用規定多綁幾年,至少讓校務、教學都能更穩定
最好是還順便減少只想來過過水的老師
讓有意願在離島偏鄉多待一陣子的老師比率高一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