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徵 ] 新北市立錦和高中第一次代理教師甄選

作者: leoyang0821 (leo0821)   2017-07-01 16:31:02
高中缺:
項次 甄選科別 名額 職缺性質
1 英文 2 育嬰留職停薪缺
2 地球科學 1 育嬰留職停薪缺
3 高中輔導 1 育嬰留職停薪缺
4 國文 1 育嬰留停缺(半年)
5 數學 1 實缺
6 資訊 1 實缺
7 生物 1 實缺
8 歷史 1 實缺
9 地理 1 實缺
10 公民 1 實缺
11 生活科技 1 實缺
12 體育 1 實缺
國中缺:
項次 甄選科別 名額 職缺性質
1 歷史 1 停職缺
2 理化 1 育嬰留職停薪缺(半年)
3 體育 1 商調缺
4 國文 2 實缺
5 英文 1 實缺
6 數學 1 實缺
7 資訊 1 實缺
8 地理 1 實缺
9 特殊教育
(資源班) 1 實缺
簡章及報名表:本案採一次公告分次招考方式辦理,自即日起至106年7月4日(星期二)止,本校不另售簡章,除准考證報名時領取外,其他表件請自行下載,並以A4紙張列印填寫。網址:www.jhsh.ntpc.edu.tw
報名表件包括:報名表、准考證、簡要自傳、委託書、(准考證及報名表各貼一張照片)
報名日期:
第一次甄選第1次招考:106年7月4日(星期二),上午8:30-10:30。
第一次甄選第2次招考:106年7月6日(星期四),上午8:30-10:30 (無前款人員報名或經甄選未通過時辦理)
第一次甄選第3次招考:106年7月7日(星期五),上午8:30-10:30 (無前款人員報名或經甄選未通過時辦理)
報名地點:本校圓通樓三樓人事室,地址(新北市中和區錦和路163號)
聯絡電話:人事室22498566轉250、251,教務處22498566轉210、211
報名方式:採親自報名或委託報名,通訊報名不予受理。
報名費用:第一、二、三次甄選800元。
甄選日期與時間:
第一次甄選第1次招考:106年7月4日(星期二),筆試:11:00起至12:00﹜b試教、口試:1:30起,試教10分鐘、口試5分鐘。
第一次甄選第2次招考:106年7月6日(星期四),筆試:11:00起至12:00,試教、口試:1:30起,試教10分鐘、口試5分鐘。
第一次甄選第3次招考:106年7月7日(星期五),筆試:11:00起至12:00,試教、口試:1:30起,試教10分鐘、口試5分鐘。
甄選地點:新北市立錦和高級中學
甄選資格說明:
第1次招考應具有各科合格教師證書者
第2次招考應具修畢教育學程證明書
第3次以後招考應具大學畢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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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址:http://www.jhsh.ntpc.edu.tw/news/u_news_v2.asp?id={467C0E9C-62D4-4D2D-A89C-B80432F7EFC0}&newsid=18828
或 https://goo.gl/kYBT1x
▁▁▁▁▁▁▁▁▁▁▁▁▁▁▁▁▁▁▁▁▁▁▁▁▁▁▁▁▁▁▁▁▁▁▁▁▁▁▁▁
十一、 甄選資格必備條件:
(一) 具中華民國國籍(大陸地區人民經許可進入臺灣地區者,須在臺灣設籍10年以上),
(二)具中小學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辦法第3 條第3 項規定:
1.具有各該教育階段、科(類)合格教師證書者。
2.無前款人員報名或前款人員經甄選未通過者,得為具有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課程,取得修畢   
  證明書者。
3.無前款人員報名或前款人員經甄選未通過者,得為具有大學以上畢業者。。
※外國學歷證件者,應為教育部認可之國外大學院校,且須完成驗證,否則不予受理。
1.經駐外單位驗證後之國外學歷證件影印本及法院公證之中譯本1份。
2.經駐外單位驗證後之國外學歷歷年成績證明影印本及法院公證之中譯本1份。
3.內政部入出國及移民署(原警政署入出境管理局)核發之修業期間之出入境日期紀錄證明。
十二、 甄選限制:具有教師法第14條第1項各款及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第31條第1項各款者及退休教師均不得報名,縱因事前未察覺而於放榜錄取後發覺,應予以解聘。
十三、 甄選方式與計分比例:
(一) 筆試:佔40%。
本次招考由本校自行命題,以教育專業科目申論題為主。
(二) 試教、口試:各佔30%。(請考生自備課本及相關應考工具,版本請參考簡章上之說明)
十四、 報名程序:
(一)填妥報名表。
(二)委託報名者繳交委託書。
(三)應繳證件(證件正本驗畢後發還,影本由學校留存):
1.國民身分證
2.畢業證書
3.合格教師證書(修畢教育學程證書)
4.未具有教育人員任用條例31條及教師法第14條第1項各款情事之切結書
5.男性報考人請附退伍令或免服兵役證明。
6.領有身心障礙手冊(在有效期限內)
(四)限時回郵信封(填寫詳細姓名地址,並貼足12元郵票)。
(五) 報名費:繳交800元。
十五、 成績合格者(錄取標準由甄選委員會訂定)依「中小學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辦法」按甄選成績高低,依序聘用。試教、口試成績(百分計)其中之一未達七十分者不予錄取。
甄選同分時領有身心障礙手冊(在有效期限內)者優先錄取。
十六、 錄取公告日期時間:錄取名單經甄選委員會確定,並經本校教師評審委員會審查通過後於甄選當日晚上9:00前公佈於本校網站首頁及新北市教育網(無人員報名或甄選未通過者一併公告)。
十七、 榜單查詢:新北市教育網網址www.ntpc.edu.tw,本校網址 www.jhsh.ntpc.edu.tw/最新消息項下查詢。
十八、 報到日期:錄取公告日之次日上午10:00前,持學經歷證件正本向本校人事室報到並簽約。
十九、 經錄取之代理代課教師視本校業務需要擔任導師、行政助理或兼授國高中課程。
二十、 待遇:代理教師比照『公立學校教職員敘薪標準表』規定以學歷起支薪。待遇支給標準,比照專任教師之規定。起薪日以新北市政府核准生效日為準,生效日之後,依實際到職日起支薪。
二十一、 如遇天然災害或不可抗力之因素,而致上述日程需作變更,悉公佈於本校公佈欄。
二十二、 本簡章經本校教師評審委員會議通過後實施,未盡事宜悉依相關法令,如有補充事項,公佈於本校公佈欄及本校網站。
作者: fly770918fly (風的方向)   2017-07-02 10:3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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