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w: 年金改革之魔鬼的細節

作者: lixmiss (★49天★妳能收集幾滴淚?)   2017-07-06 08:19:18
差一天辭職,他竟然因為"這原因"損失了60多萬元!!!!!!
政府以後怎麼有臉去糾正沒有足額提撥勞保的企業主????
企業主以後用這一條去堵政府的嘴就夠了阿!!!!!
請把算計的功夫花在國際事務上,不要只會算計自己的國民 還挑最單純的這一群
台灣在世界上快沒朋友了
※ [本文轉錄自 PublicServan 看板 #1PNGGunA ]
作者: oldgung (沒瞇過這麼刺激的牌) 看板: PublicServan
標題: 年金改革之魔鬼的細節
時間: Wed Jul 5 23:22:22 2017
這次年金改革有很多魔鬼的細節,我挑了最誇張的第9條來寫
「過去勞退舊制時,常常發生雇主沒為員工提撥提休金,
或用惡性資遣、倒閉等方式迴避支付員工退休金的義務,
為了保障勞工權益,所以勞退新制才改個人專戶,勞工可以自行查詢雇主有無依法提撥,
也不會因為轉換工作而消失。結果沒想到政府這次修法自己卻大開倒車,
只要底下員工辭職了,就免除掉自己為員工提撥退休金的義務,也不讓員工帶走,
或許是擔心年輕在職同仁落跑,才搞出了一個懲罰員工辭職的「防脫逃條款」。...」
我認為這已經不是可以用「有一點不合理」來形容了,
不過如果有同仁自己辭職後,公自提都已經「領好領滿」的,那當然會覺得沒差了XDDDD
大家有意見歡迎補充,也歡迎分享讓更多的人看到
明天我看能不能透過自己的商周專欄發文,讓更多人知道這不合理的規定。
我自己算算裡面好像90~100萬,如果弄個農場標題搞不好編輯會有興趣發
「差一天辭職,他竟然因為"這原因"損失了60多萬元」XDDDD
原文如下:
(作者)99啪的財經筆記
【年金改革之魔鬼細節】
.
這次年金改革有一些魔鬼藏在細節了,覺得有必要提醒一下。
先講一下目前社會的職業退休金制度,以勞工退休金來說,假如雇主給你薪資100元,按
規定要強制提撥6元到你個人的退休金帳戶,你可以選擇自行提撥0~6元。
公教人員的職業退休金就是退撫基金,如果以現行12%提撥率來算,差不多就是雇主(政府
)給你薪資100元,它要強制提撥約8元到退撫基金,但你也要強制提撥4元進去。
過去公教人員如果幹滿5年後辭職轉換跑道,除了可向政府申請發還之前個人所繳的退撫
基金費用本息外,也可以一併申請政府另外撥繳的費用,這很合理,因為這本來就是雇主
幫員工提撥的退休金費用。
但這次修法偷偷改掉了,變成只會發還個人所繳的費用,至於政府幫忙提撥的費用就不予
發給。
公務人員規定在<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第9條第2項:「公務人員不符合退休或資遣條
件而離職者,得申請一次發還【本人】原繳付之退撫基金費用本息。」
公教人員規定在<公立學校教職員退休資遣撫卹條例>第10條第2項:「教職員不符合退休或
資遣條件而離職者,得申請一次發還【本人】原繳付之退撫基金費用本息。」
過去勞退舊制時,常常發生雇主沒為員工提撥提休金,或用惡性資遣、倒閉等方式迴避支
付員工退休金的義務,為了保障勞工退休權益,所以勞退新制才改個人專戶,勞工可以自
行查詢雇主有無依法提撥,雇主所提撥的退休金,也不會因為轉換工作而消失。
結果沒想到政府這次修法自己卻大開倒車,只要底下員工辭職了,就免除掉自己為員工提
撥退休金的義務,也不讓員工帶走,或許是擔心年輕在職同仁因為這次年金改革而落跑,
才想出了一個懲罰員工辭職的「防脫逃條款」。
其實,我相信公教人員會適用到這條規定的一定很少數,這規定也跟這次年金改革的目的
無關,但即使如此,政府還是趁機吃員工豆腐,迴避雇主應負的退休金責任,從這小地方
也可看出政府的心態,這也就是我為什麼一直強調「自己的退休金自己救」,因為政府的
退休金承諾是不能相信的,隨時說改就改,現在講好聽是「確定給付制」,但在我眼中看
來,可能改成「確定賴帳制」還比較貼切。
退休新法預計於明年7月1日施行,所以有規畫轉換跑道的公教人員要注意,假設你現在辭
職可以領到90萬,等到明年修法後可能只剩30多萬,前後相差近3倍。也歡迎大家分享,
讓更多人知道這個「魔鬼的細節」。
作者: lovelyshu (減肥是需要強迫自己的!)   2016-07-05 23:27:00
給個讚
作者: fcz973 (名蒸蛋柯南)   2016-07-05 23:36:00
竟然因為 "這原因" 損失60萬,一千三百五十二萬人都驚呆了
作者: charles269 (嵐)   2016-07-05 23:39:00
作者: fongsi (fongsi)   2016-07-05 23:43:00
推,超級不合理
作者: m11212 (大崴)   2016-07-05 23:50:00
作者: tsui1206 (小白喵)   2016-07-05 23:57:00
好吧,還是趁年輕趕快走了,連待滿五年的意義都沒有了
作者: xier (ZWLYS3)   2016-07-06 00:08:00
癥結在於,舊法的信賴保護整部消失無蹤,過去按舊法提撥多少個月的成果,瞬間莊家講了算,全按他的新規則玩
作者: nldwmg (梧桐夜語)   2016-07-06 00:15:00
我已經有去年高考的同事在問離職的事了,藍瘦...
作者: seiryou (反逆的魯魯蛇)   2016-07-06 00:19:00
講好五年要給的 說改就改 法律在政府眼中根本是坨大便
作者: ppeng (eng)   2016-07-06 01:20:00
這就是訴求信賴保護跟不得溯及既往的真正原因啊 早說年改如果可以隨便亂改 此大門一開以軍公教各種福利待遇就是說砍就砍 因為軍公教的雇主同時就是立法者 他自己就是法律 是最不需要守法的雇主
作者: z110663 (^^)   2016-07-06 01:37:00
重點是現在一堆約聘雇薪資比正職高,福利也差不多...這些約聘雇一堆都是靠關說進來,怎部先砍掉這些人薪資都快變成有關係根本不用考試,反正領得也不會比正式得少
作者: naomi1988 (naomi)   2016-07-06 06:02:00
102高普考的人超雖 差一點點 真的撐滿五年的意義都沒有
作者: LTpeacecraft (集氣是需要時間的...)   2016-07-06 06:12:00
請問這是不是為了未滿15年的可攜式年金做準備?
作者: magic613 (飄飄)   2016-07-06 06:44:00
我自己算算少領40萬超想走人的
作者: hoks (魯霸˙矮個兒)   2016-07-06 06:54:00
為了高考三等政務官做準備?
作者: Scansnap (1234)   2016-07-06 07:25:00
其實這一定違憲,勞工有,公務員沒有,沒有理由存在差別待遇,而且大法官最早從財產權否定特別權力關係,更何況現在不只財產權,就算過明年,打官司也要要回來,加計法定利息,我覺得現在立法委員不只差還爛,我漸漸地了解為何法國法案通過實行前都要先經大法官審視,因為人民的權益不能等,有段這種垃圾,還是不分區沒民意的,卻殘害人權
作者: aedonkey (新竹有好的按摩嗎)   2016-07-06 07:51:00
問一下釋憲有時間性嗎?不能等個六年再釋憲看看
作者: xier (ZWLYS3)   2016-07-06 08:04:00
99%大的fb, 有個傢伙的無知講法, 活生生體現DPP此次挾民粹立法帶來的嚴重負面影響
作者: candyrain821 (靜謐.祕境)   2017-07-06 12:59:00
所以,我才會說如果我是新進老師,會準備轉行,頂多觀望到下一任。為什麼?工作環境跟條件持續劣化,沒榮譽沒福利沒成就感,為何而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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