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立學校教職員退休資遣撫卹條例>第10條第2項:「教職員不符合退休或
資遣條件而離職者,得申請一次發還【本人】原繳付之退撫基金費用本息。」
(也就是領不到雇主提撥的65%)
※ [本文轉錄自 PublicServan 看板 #1PNsLsPb ]
作者: oldgung (沒瞇過這麼刺激的牌) 看板: PublicServan
標題: 放上商周專欄了,也請大家多多幫忙
時間: Fri Jul 7 18:41:47 2017
之前那篇文章終於被放到商周專欄了
標題:只差一天離職,竟損失65萬!年金改革後,千萬別忽略這項「魔鬼條款」XDD
商周文章的邏輯是點率越高,輪播次數就越多,放的位置更好,大家就更容易看到
未來類似文章也越願意放上去
這篇文章說真的跟財經關係不大,公教人員也是社會的小眾,本來他們放的意願不高
後來因為我半哄半騙,加上自己前面文章點閱率也不錯,以及「農場標題」才勉強過關
所以希望大家能幫忙順手點一下,提高文章能見度,讓更多人知道這次年改版本有多不合理
https://goo.gl/198PJM
其實這篇文章放到粉絲團時,反應就很好,超過800個讚,300多次分享,
重點是大家都是自發性的,因為我沒辦任何活動,
也有很多不同行業的人留言表示非常不合理
證明大家對於慣老闆的厭惡都是一致的,不分職業
但前提是論述要夠清楚,也要說的夠大聲,別人才聽得到。
我把連結上在這裡,也歡迎大家繼續分享
https://goo.gl/8ZPRdj
雖然短期看不到明顯效果,但我相信只要繼續努力,慢慢累積,
還是有機會扭轉外界對公務員的刻板印象
有點閱文章或分享的人也可以在下面留言+1,讓我知道,也謝謝大家的幫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