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認真講,罷工權是真的比較不可能的事情
但是我認為第三方強制仲裁機制是教師工會可以爭取的目標
罷工權不具備可行性的原因我認為有2點
1.我國目前法律設計上,公務員的工作條件是國會保留事項
所有和政府談的條件一定要經過立法院同意
立法院100多個委員要談到條件一致的時間太長了
2.今天教師開放罷工權,請問消防員要不要開放?警察要不要開放?台電要不要開放?
你家失火年邁母親困在火場裡面,消防員在罷工你同意嗎???
你被8+9追殺打110,警察在罷工沒人接聽你願意嗎???
核能發電廠員工罷工讓核能發電廠處於爆炸邊緣,你願意嗎???
基於以上兩點理由,我認為罷工權比較困難
但是我認為可以學國外某些國家有第三方強制仲裁機制
目前我國法制在中小學部分以縣市為單位成立教師會
教師會可以和各縣市政府進行聘約上的協商
如果協商不成.....就沒了,目前法律應該沒有規定協商不成猜怎麼處理
我認為可以在協商不成後面加入強制仲裁機制
由第三方公平單位介入教師與政府之間的勞資糾紛
罷工權可以在強制仲裁機制爭取到之後再來考量相關修法的可能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