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期末有口頭告知學校會去世大運幫忙,接著暑期一直等公文,公文下來後依照正常程
序請公假,公文是台北市體育局發的,敘明可公假派代。
因為接下來是新生班導師,期間卡到的新生訓練與返校都會回學校處理,所以沒用到派代
,只請了公假。
結果校長不准假,理由是要對方請高雄市政府發文他才准假(我任職高雄),否則他可以
不準。
一聽到我都傻了,還有這種事?我沒有出國、沒有影響校務,你用行政裁量權擋這個公假
?還好世大運在暑假!我跟校長談,但他態度強硬,最後不歡而散。
請問後續如果有類似比賽要去幫忙,應該要如何處理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