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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院教委會今審議《學校衛生法修法草案》,國民黨立委柯志恩引用本報曾報導的高中
老師營養午餐紀實,新北市高中中央餐廚午餐一餐48元,青菜糜爛不堪,魚類有濃濃魚腥
味,常連吃5天雞肉;反觀監獄菜單,有辣什錦、辣醬雞丁、番茄炒蛋,「受刑人吃的比學
生還要好」,要求教育部為學童健康營養把關。
另外,國民黨立委蔣乃辛等人提案修改「學校衛生法」,規範中小學全面禁售高鹽、高油
、高脂、含反式脂肪的食物,以及含糖飲料。教育部長潘文忠今天表示,同意修法。
潘文忠表示,對於高鹽、高油和含糖飲料禁入校園,目前「學校餐廳廚房員生消費合作社
衛生管理辦法」和「校園飲品及點心販售範圍」等規定都已有規範,例如要求飲品和點心
1份供應熱量應在250大卡以下,尚無窒礙難行之處,同意立委提案修法。
蔣乃辛等人也提案,「學校衛生法」第23條修正條文,增列禁止使用含瘦肉精的各類肉品
及其相關產製品和塑化劑餐具,但教育部建議維持現行規定。教育部表示,學校採購肉品
應選用取得優良肉品標誌或屠宰衛生合格標誌的生鮮肉品(含豬肉、雞肉等),為維護學
生飲食健康與安全,教育部不鼓勵有爭議的進口肉品進入校園。
教育部指出,教育部已結合農委會推動學校午餐應使用四章一Q在地食材之政策,把關學
校午餐品質及安全。農委會已全面禁止國內畜牧業於國產肉品使用瘦肉精,進口肉品僅開
放進口牛肉可依國際標準容許瘦肉精殘留限量10ppb,因此依學校供餐情形,供應進口牛肉
機率極低。
至於塑化劑餐具提案,潘文忠指出,台灣是世界貿易組織(WTO)會員,制訂技術性法規、
食品安全檢驗、動植物防疫檢疫措施,都需符合WTO相關規定,必須和相關部會一同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