課內"基本"課程要上好是天經地義的事,有餘裕才多補充。本末倒置的做法還有人贊同?一場音樂會如果只是上車睡覺下車尿尿,沒有任何教學設計活動,說可以學到什麼巴拉巴拉的,我才不信。這種藝術類活動,仍然必須在課堂內先做暖身學習,再配合實際體驗,才能收到最大的教育效益。偏鄉是否普遍如此呢?如果是,那難怪偏鄉老師待不住,有心要正常教學也無法。有心,要利用校外活動得到教育效益的,出去一天,師生要花的時間絕對不止一天。要"常常"這樣搞的話,先修改課綱跟課表啊!何必為難想按表操課的老師?所謂正常上課,就是上課考試,考試上課?就是填鴨?為何一個老師,會對課堂內的上課有這樣的感想呢?自己要不要先多進修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