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退休資遣撫卹條例施行細則草案第一次會議

作者: NFTU (全教總)   2017-12-18 12:39:05
全教總因應公立學校教職員退休資遣撫卹條例施行細則草案,前後在11月21日及12月7日
召開兩次各長達7小時及5小時的內部研議會議,並經106年12月8日常理會確認通過後,提
出本會的修正版本。
退撫條例已立法通過,施行細則可以爭取的空間有限,但本會仍鍥而不捨,繼續透過建議
版本,爭取教師最大的權益,也成功達成重要的修正。
106年12月15日全教總派員出席教育部研商公立學校教職員退休資遣撫卹條例施行細則草
案第一次會議,當日會議討論至草案第20條後散會。
主席:林騰蛟常次
出席人員:全教總(張旭政、林金財)、銓敘部、內政部、國防部、法務部、各直轄市政
府教育局及各縣市政府、國教署、中華民國大專教師協會、中華民國中小學校長協會、全
教產
列席:教育部法制處、人事處
討論重點:
1.本會張旭政在業務報告後,提出107年6月30日特殊原因退休生效日,教育部應儘速處理
調整釋令,主席裁示討論第20條時討論,後續討論主席裁示業務單位立即簽送調整釋令作
業。
2.本會主張條例施行後,有育嬰留停年資者,皆得適用。業務單位回應與主席裁示回歸條
例立法時只限條例施行後辦理育嬰留停期間的年資。
3.體能限制之職務與降齡規定,由中央主管機關另以函釋處理,自草案刪除。(第19條)
4.108年6月30日特殊原因退休生效日之規定,並納入校長適用。
條例施行細則上百條,目前第一次會議僅討論到20條,後續教育部勢必要繼續召集會議研
商,才趕得上2月的預訂期程,全教總將持續為在職與已退教師權益發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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