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高中以下及幼兒園教師資格檢定 明起網路

作者: sony577 (雙姓:《姓名權》平等!)   2018-01-02 20:29:49
高中以下及幼兒園教師資格檢定 明起網路報名
2018-01-01 12:28聯合報 記者吳佩旻╱即時報導
107年度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教師資格檢定考試,於明天起至9日開放網路報名,報
考人須完成網路登錄後,於10日前郵寄報名表始算完成。網路登錄報名時間自107年1月2
日上午8時30分至1月9日下午3時截止,有意報考的民眾請留意時間。此次承辦考試試務的
國立台北教育大學提醒考生,上傳之個人照片電子檔須符合相關條件,經審核過後才可列
印報名表件。
該檢定將於107年3月4日舉行,採先網路登錄後郵寄相關報名表件方式進行,報考人務必
於規定時限內至檢定考試網站完成網路報名登錄。郵寄報名表件時間自1月3日至1月10日
截止,須以郵局限時掛號寄至台北郵政44-58信箱,註明「107年度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
兒園教師資格檢定考試試務行政組」,以郵戳為憑,逾期不受理。
承辦單位台北教育大學提醒考生,報名此次考試須上傳個人照片電子檔,規格應符合「面
貌清晰,頭髮不得遮蓋眉毛及眼睛」、「最近3個月2吋正面脫帽半身」及「數位攝影像素
不少於450×600pixels或掃描解析度介於300至500dpi」等條件。應考人報名完成後需點
選「線上報名作業確定完成不再進行修改」,照片經審核通過後,可於1月3日至9日列印
報名表件。
應考人完成列印報名表件後,須持報名費繳費單於10日前完成繳費,報名費1000元,繳費
後應將收據或交易明細表影本黏貼於報名表上,連同其他必備表件於10日前以郵局限時掛
號方式寄出。應考人若符合社會救助法相關規定,為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的弱勢扶助對
象,檢附相關證明文件及補助證明,低收入戶可免收報名費,中低收入戶者減免為新台幣
400元。
報名應檢附表件包括繳納報名費收據影本、網路報名後系統產生之報名表,須簽名或蓋章
、大學以上學位證書中文版影本、教育專業課程學分表及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證明書正、反
面影本,報考中等學校師資類科者,應另檢附專門課程修習學分表正、反面影本。特殊身
分如中低收入戶等須另附證明文件。
107年度檢定考試簡章及常見Q&A,已於106年12月15日公告於檢定考試網站,報考人可多
加利用。試務單位提醒報考人及早備妥相關表件,如有報名方面的疑問,可至檢定考試網
站「意見信箱」反映,或於上班時間(周一至周五上午8時30分至12時,下午1時30分至5
時)撥打專線服務電話(02)2732-3968洽詢。
https://udn.com/news/story/6885/29059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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