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況大概是這樣
我接到的代理聘書是到107.7月 原導師請育嬰假
今天學期最後一天上課 學生放學後
突然原導師跟我聯絡說他要復職了
且跟我要月底的薪水7000多塊的薪水
要退錢給她
沒被告知的情況 我覺得很錯愕也沮喪
因為代理已經很不穩定了
本來已經準備好下學期再繼續奮鬥
沒想到就這樣被趕走了
我知道當初應考時就有一條
"上開職缺為「留職停薪」、「長期病假」、「支援市府」、「兵缺代理」之ㄧ者,如代理
(課)原因不成立或消失時,應即結束聘任。"
代理代課真的是免洗用的
但學校的作法有沒有不合法的地方?
月初領到的薪水也把孩子帶到放寒假了
突然間馬上被離職 還被追討寒假薪水
真的有夠悲哀
請前輩給與指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