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Abill (白焰)》之銘言:
: 本篇想給想延續討論的大大們
: 所以如果是嫌棄我又來上課的大大們還是左轉會比較舒服
: 會兩個概念分兩次完成 也有可能我會把該篇刪除
: 如果可以在這個概念取得共識 那才會有下一個概念討論
: 以下如果沒特別提到 著作權都是指財產權而非人格權
: 使用教具與教材 所衍伸的語文著作 是不是可以獨立存在?
: 以下是衍伸著作的法條
: 著作權法第六條規定:「就原著作改作之創作為衍生著作,以獨立之著作保護之。衍生
著
: 作之保護,對原著作之著作權不生影響。
: 至於改作的定義如下著作權法第三條第一項第十一款規定:「指以翻譯、編曲、改寫、
: 拍攝影片或其他方法就原著作另為創作。」
: 注意 必須是另為創作
: 如果我把整本書一字不漏的抄下來 這是重製而非改作
: 這沒有享有著作權
: 但是 如果是簡介+心得(改作) 這就享有著作權了
: 各種教具有他的著作權
: 在合理的使用下(其實不合理使用也不影響其著作權 但是本次案例先不談這種)
: 會衍伸出一個新的著作 而這個著作的著作權是獨立的
: 舉個例子
: 我用了朱自清的橘子 余光中的白玉苦瓜 羅貫中三國演義 九把刀的獵命師
: 各用了三段話加上我的註解 做了一個ppt談修辭
: 這個衍伸的作品 就有一個新的著作權
: (可能是我的 可能是別人的)
: 素材有受著作權保障的 也有不受保障的(死掉50年)
: 然後我又用了畢卡索的賣藝人生 張大千的秋海棠 跟我個人的創作弄了一張學習單
: 學習單就是一個新的著作 一樣受著作權保障
: (這張學習單的著作財產權有可能是我的 也可能是別人的 )
: 同樣的 我使用了這個PPT+這個學習單+穿插上我的解說
: 構成個這堂課的內容
: 也是會產出一個新的作品(授課內容)
: 而這個授課內容 一樣會有著作權的歸屬問題
: 當然 有可能有例外 就是我的授課內容是我教具教材的重製
: 舉個例子
: 我做了一個40分鐘的影音檔 然後撥了一節課
: (中間沒有任何的講解快轉插播)
: 這時候或許可以主張授課內容是重製而非改作
: 那就不會有新著作權的問題了
: 不知道這樣解釋 M大可以接受嗎??
: 如果不行的話 我想這個議題我們就不可能有共識了
: 如果可以接受的話
: 那我們的爭點會在
: 授課內容的著作財產權屬於誰?
: 或者換個方式問
: 教師的授課內容是否屬於職務所需而產出?
: ===============可以接受我繼續打 不能接受再看我有沒有能力解釋吧====
推 einskeng : 如果這些ptt是老師利用下班時間產生的話著作權應 04/07 21:38
→ einskeng : 該歸誰呢 04/07 21:38
:看有沒有本於職務 有的話歸學校 沒的話歸老師
:授課內容亦同 不管時間地點 只管是不是職務所著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