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益] 介聘積分:研究所畢業提敘問題

作者: bb215 ( )   2018-04-17 22:42:49
先前在板上查了資料, 在101年以前研究所畢業,
若提敘後進行介聘的積分審查就不算研習時數;
但102年之後就取消這項規定, 即不管是否提敘皆可算研習時數,
這個在板上找到幾篇類似的說法,
但好像也有某些學校的人事說不行。
我在2013年9月念研究所, 2015年七月畢業,當年提敘。
研究所上課有經過校內申請核可, 在假日上課。
今年要在新竹縣做縣內介聘, 將資料附上,
學校人事卻說已經提敘過的就不能夠算研習時數。
因為我上網查了許久, 只看到有人回覆說提敘過後還是可以,
但並沒有找到教育部或者較為正式的公文說明這項規定。
因為這樣的差異影響研習時數的差距很大,
所以想要請問, 研究所提敘後是否可以算研習時數?
並且是否有對應的文件或者說明?
還是說採計與否也是依各縣市自行規定?
謝謝。
作者: piscesanitas ( 我,就是今天早上一個女)   2018-04-17 23:07:00
算啊,關提敘什麼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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