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教署國中小組國課科誠徵商借老師數名
107學年度商借國中小教師到本署臺北辦公室擔任行政工作,請有意願的老師於107年5月1
5日(星期二)中午12時前,將您的履歷表及自傳寄至[email protected],王浩然
先生,電話:(02)7736-7498,俾安排面試(預計5月17 日傍晚6時面試)。說明如下:
一、教師資格:
(一)公立學校(不含偏遠、離島、原住民地區及小型規模學校)之編制內專任教師。
(二)應具有3年以上之任教年資,並具有相關教育行政知能、教育專業及實務經驗。
(三)對教育行政工作具服務熱忱,且認真負責者。
二、商借期限:
自107年8月1日起至108年7月31日止,表現良好者可續聘,以2年為限,倘有延長商借期間
必要者,至多再延長2年。
三、服務地點:
本署臺北辦公室(臺北市中正區徐州路48-1號5樓)。
四、辦理業務:
以國民中小學課程及教學相關業務為範疇,經錄取後再分派工作。
五、其餘事項依「教育部及所屬機關商借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教師作業原則」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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