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空包彈的年改修法提案(林延青)
建立時間:2018/06/17 05:00
為期約1個月的立法院臨時會已經開議,原本議程僅有攸關軍人年改的《陸海空軍軍官士
官服役條例》、《空氣污染防制法》、《公司法》、《礦業法》等17案,但在臨時會開議
前臨時又增加了由蔣乃辛委員領銜提出的《公立學校教職員退休資遣撫卹條例》第34條修
正草案(以下簡稱蔣版)。
藍委提案恐做白工
公教年金改革即將在7月1日上路,不少公教人員哀鴻遍野,蔣委員的提案希望回復公立學
校教育人員領取年改前「補償金」的權利,在退休公教人員陸續接到「退休所得重新審定
通知書」後,蔣版修正案因而被許多教育人員視為救星。ꀊ
乍看起來,蔣版似乎是維護教師權益的修法(修正條文:退休教職員因兼具退撫新制實施
前、後年資而得依原《學校教職員退休條例》第21條之1第5項及第6項規定核發補償金者
,仍依原規定核發)。ꀊ
殘酷的是,這個被部分教師寄予厚望的修法版本,顯然無法維護教師權益,充其量就是做
白工的空包彈,檢視本案在立院審議過程及其條文,更顯見諸多瑕疵,見證提案立委的水
平與國會議事的粗糙。ꀊ
首先,就立法程序而言,公教人員年改法案已於去年完成三讀,並將自今年7月1日施行,
依《立法院議事規則》,要推翻已三讀但尚未施行的法律案,必須提出的是「復議案」,
似乎不是法律修正案。ꀊ
而復議案必須由未曾發言反對原決議案者,且具有與原決議案不同之理由,經20位委員以
上附議,並於原案表決後下次院會散會前提出,依此,反對「補償金」限期取消的蔣乃辛
委員,甚至沒有提出復議案的空間,同意蔣委員對此提出修正案,又讓該案列入臨時會議
程,國會議事品質必須接受公評。ꀊ
其實,有關「補償金」的討論,早在年改方案公布時就已沸沸揚揚,民進黨版將已退、在
職人員差別處理,引起許多在職人員抗議,教師組織一開始就提出建議修正版本,比較可
議的是,國民黨團當時並未採納,也未據理力爭,直到新制即將上路前才象徵性抗議,實
在令人不解。ꀊ
錯失最佳修正時機
除了錯失最佳修正時機,更關鍵的問題,就在蔣版的提案內容。檢視蔣版修正條文草案,
雖要求以年改前原規定發放「補償金」,但揆諸《公立學校教職員退休資遣撫卹條例》全
文,蔣版修正草案恐將成為無法執行的條款。
這是因為,前揭條例有關「補償金」的條文,計有第4條、第34條、第39條、第79條等,
且原條例已將月補償金列為月退休金,並將月補償金列為退休人員月退休所得之扣減第二
順位,蔣版卻僅單修第34條要求回復「補償金」請領原規定,明顯與其他條文出現扞格,
而致無法執行,就立法技術來說,至少必須同步修正其他條相關條文,才有起碼的修法意
義。ꀊ
年改方案未弄明白
尤其要指出的,此次年改方案是建立在限制退休人員所得替代率的基礎上,亦即,就算真
的依蔣版主張回復年改前的補償金,仍需納入退休所得替代率的計算,超過律定替代率的
金額同樣會被扣除,若退休人員權益反因此受損,要向誰求償?立委願意維護人民權益是
好事,但如果連年改方案都沒弄明白,怎麼有專業維護退休人員權益?
在整個教育人員年改過程,國民黨並未積極提出競爭版本,在有機會替公教人員爭取權益
的朝野協商也未見積極作為,卻在年改即將上路前的最後一刻,突然提出如此粗糙的修法
版本,現在到底是在演哪一齣?ꀊ
智庫研究員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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