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wasiau (屏東豆漿早餐團)
2018-08-12 01:32:08※ 引述《NEWAZEL (XXXX)》之銘言:
: 縮址
: https://goo.gl/HmqfLT
: 教育部函覆說明:
: 接組長 主任是依據教師法教師法第17條第1項第7款
: 是義務
: 推文裡的所謂不接 放回主任校長桌上的方法 不是很好的處理的方式
: 根據教育部的解釋接組長就是你的義務
: 所以 要確實的處理應該要制定辦法來處理
: 不如要求學校訂出明確的級科任、行政工作輪調的制度
: 今年就提出來再校務會議討論吧
: 不想讓主任的權力太大 就是訂出明確的規定
: 讓主任校長照著大家定出來的規定走
: 下面的文字 是教育部說的
: 教師法第17條第1項第7款:「依有關法令參與學校學術、
: 行政工作及社會教育活動。」明定教師依法有參與行政工
: 作之義務,特此敘明。
: 承上,教師兼任主任、組長行政職務,係屬於行政工作之
: 範疇,為維護校園穩定發展,維繫校本和諧與友善溝通之
: 教育環境,徵詢教師兼任行政工作係屬學校治理之權責;
: 教師有參與行政工作之義務,共同營造和諧、有效率的專
: 業自主教學場域。
1.感謝N大找出函來讓大家奇文共賞,我不是挖苦N大,而是擔心N大如推文裡
版友擔心的,教育部函示讓下級各校自我解讀,幫各校行政難產解了套!
2.官腔就是有心人希望有人可以奉為圭臬,藉以削弱團體團結,老師公文常寫
得不怎樣,因為老師就不是公務體系出身,實際上公文常作為"事後"的佐證
發文者需署名,就是擁有最終解釋權。
3.你以為
教師法-「依"有關法令""參與"學校學術~」是模糊不清?
教育部函示-「教師兼任主任、組長行政職務,係屬於行政工作之範疇,為維
護校園"穩定發展",維繫校本"和諧"與友善"溝通"之教育環境,"徵詢"教師兼
任行政工作係屬學校"治理"之權責,教師有參與行政工作之"義務",共同營造
和諧、有效率的專業自主教學場域。」是屁話?
首先,a教育部函示不能凌駕教師法(母法),這版友已說明(略)。
b教師法-依"有關法令""參與"等用語就是希望各校擁有解釋權、教師
擁有自主權。
翻譯:都說各校要有"有關法令"且希望教師"參與",如果有學校的老師
還透過校務會議(具法律位階)明定行政輪替,為了接這校的聘書,
也只好吃下去了...(隔年校務會議再提案修囉)
c教育部函示-"穩定發展"、"和諧"、"溝通"、"徵詢"、"治理"、"義務"
翻譯:發函者我寫這麼多,你就只看到"義務",真的被逼接行政,想提行
政救濟拿這函去擋,想以函證明你被逼行政?我這發函者只會說,啊
我前面寫一堆"穩定發展"、"和諧"、"溝通"、"徵詢"你們校長主任都
沒看到?那就是你家的校長、主任曲解我這發函者的本意了,請你和你
的主任校長去打行政官司吧!(對了,你要能證明你因行政權利受損哦)
4.很多人不知道行政聘書怎麼給的?功用為何?(我只能說被宰剛好,非嘲笑請看下去)
教育局會訂一個時間,要求各校將行政職位及名字報回局裡,搞剛一點會要求人事
務必讓拿行政聘書的人簽收(你自己簽名總不能耍賴了吧),什麼??你跟我說你們學
校沒要求,我會跟你說:"孩子,你覺得被逼被強,也沒看你打去教育局申訴!或是打
去警局報案遭人脅迫啊",這種東西,你沒反應,教育局就帳面上來看(行政聘書簽
領、沒人打來亂)就會覺得校長good job,領導統御棒棒棒。
5.花了很多時間看我廢言,相信很多人會說我好會腦補(發函者、教育局、校長主任)
我不否認真的是腦補(別急著左轉啊,我的腦補都是屎經歷-"我在教育的日子"提過)
反覆驗證出來的。沒人反應就沒事,你覺得有事自己都不反映了,誰會理你呢?
"我在教育的日子"提過的(想複習的自己去/),校長壓我接組長(被宰剛好就是說我)
當下人事給我簽領行政聘書,我腦中也想過都逼我了幹嘛要我簽領,多年以後我才
明白,那只是為了讓"結果"看來完備且簽領者自願無誤!!
"我在教育的日子"講過的就不講了,將反覆驗證的部分抽出來論述,信者恆信囉。
1.人事無論如何都要我簽領行政聘書,即便我的臉超臭!=>校長不是有行政裁量權?
2.我沒有打電話去給教育局反映我被逼行政,但同事有,校長連續一個禮拜去教育局
喝咖啡,最後我向同事關懷(打聽),校長回頭和他談好條件了(說協商也通啦)
=>推文有人說校長可以指派行政??那只是你沒看過校長被約去喝咖啡!!
3.我提過行政訴願(介聘案,但名詞不是很確定是否為訴願),拿教育局發函者佐證
=>a發函者到了訴願會議上說我誤解函意,他的意思不是@#^%,是我的學校和我自己
誤會了,有事情也該是我和我自己學校協調!(搞笑?學校依據你的函否決我介聘)
b會議決議,訴願無理由,但當年度母法(台閩介聘辦法推翻我市決議!)
但我已無法參加當年度介聘!!我沒再往上打,心累了!
4.調查站持續轟炸,抓著我自己"想要"申請計畫貪汙,我只能無力地回應,我第一
年接行政,什麼都不懂...馬上被喝斥,你當老師的,連教師法都不懂??我和我們檢
座研究過你們教師法,根本沒有接行政義務,你老嚷著你是被逼的??你有被脅迫嗎
被脅迫有報警嗎?我們馬上去調警局資料!不要想以這種爛藉口推託...
最後還被告誡"公務員習慣裝傻、你們老師喜歡裝聰明"(調查站所有我核過的文和
計畫就堆在我面前,另外還問過我校長-是我自己要接組長的...)
綜上:一樣歡迎擔任校長主任的版友出來打我臉,說就是拿這函"協商"?"指定"校內行政
的,不然我只能繼續腦補這場景:
我們教育部和教育局已經幫你們校長主任們寫了文情並茂的函示了,領導統御再不行,
就回到教育局蹲吧,對了,不會真有人傻到拿我這函當令箭解釋吧?出了事,你們自己想
辦法...
結語:行政找不到人,校長試問你解決了大家對行政的疑慮嗎?或是在不違法的情況下
能夠讓同仁們為了學校願景,而擔任行政,你,給了多少讓同仁願意一起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