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教師赴新南向國家任教 可計退休年資

作者: sony577 (雙姓:《姓名權》平等!)   2018-08-30 13:07:03
2018-08-28 23:49聯合報 記者吳佩旻/台北報導
教育部鼓勵教師到新南向國家任教,昨天發布教育部補助合格教師赴新南向友好國家學校
任教試辦要點,除比照我國中小學公立教師發給薪資,還可享有當地生活津貼及每年往返
機票,在海外任教年資更可併入退休年資計算,初步階段擬招收20人。
教育部統計指出,目前有教師證卻沒有正式教職者約6萬人。為解決流浪教師問題,教育
部提出獎勵措施鼓勵教師到東南亞發展。
教育部提出的措施包括比照我國中小學公立學校教師薪資,包括月薪、年終工作獎金及考
績獎金,並將補助當地生活津貼及每學年往返機票津貼。此外,教師回國後如考取公立學
校編制內的合格教師,在新南向國家任教的年資還可依照公立學校教職員退休資遣撫卹條
例等規定,併計為退休年資,或補繳退撫基金年資後併計為退休年資。
教育部師資藝教司科長劉鳳雲表示,參與的新南向國家學校分為三種類型,包括印尼雅加
達、印尼泗水、越南胡志明市、馬來西亞吉隆坡等4所台灣學校,和馬來西亞華文獨立中
學,以及部清萊滿堂建華高中、清萊滿堂建華中學、清萊光復高中、清萊華雲學校、清邁
恩惠中學、清邁慈濟學校等6所泰北學校。
劉鳳雲說,馬來西亞獨中於1月開學,泰北地區學校及海外台灣學校則分別在每年5月及8
月開學,教育部後續將與校方盤點人力及科目需求,盼趕在明年1月完成媒合。
教育部指出,中華民國國民,並在台灣設有戶籍,且領有高中以下學校及幼兒園教師證書
的儲備教師,可提出申請。
https://udn.com/news/story/11320/33358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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