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師大家好,本校的課程裡有某些班級有協同課程,必須由兩個老師共同授課,
協同課程也算在老師的基本授課時數中!
But!!!!!
這學期才發現,去年一整個學年,某個班的協同課程的老師根本沒有協同,也就是說她們
的基本節數19節,協同課程共六節,兩個人說好每人分三節課,自己變相變成了基本授課
時數跟導師一樣只有16堂課!也犧牲了學生的權益!
本學期主管委婉的告知(大家)說畢竟是協同課程,也算基本授課時數,請老師儘量在協
同時間待在同間教室指導學生!
(沒有直接針對他們說)因為一個是老闆的老婆,一個是老闆的學妹兼老闆老婆的好同學
。
想請問如果這學期她們還是一樣默默的沒有協同的話該怎麼辦呢?
因為她們的教室平常也不會有老師經過,就只有她們兩個,單位主管之前去巡的時候發現
只有一個老師授課的話,她們就會說:剛剛那個老師剛走出去幫學生印資料等各種藉口...
該直接去教育局投訴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