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益] 因站導護而實際被判賠的案例?

作者: zamp (測試帳號)   2018-09-30 02:42:58
是這樣的,幾年前教師圈就開始流傳站導護出事被告的例子,當時的我深信不疑,但又
不敢拒站,戰戰兢兢的。「校園法律實務」我也有一本,有拜有保庇的概念。
後來教師板有篇文章說,那些案例似乎都查不到,唯一只能查到的花蓮的佳民國小案。
https://www.ptt.cc/bbs/Teacher/M.1441870988.A.5B8.html
我記得當時也隨手查了一個案例,真的查不到,不確定到底是假消息或者是自己的搜尋
能力太差?後來就逐漸淡忘。
近日板上又討論到導護一事,有人又重貼了以下連結:
https://www.ptt.cc/bbs/Teacher/M.1441725897.A.F47.html
其中案例(5)的內容如下:
93年 5月27日的判決,台中縣內有一名導師因要執行導護工作,離開教室,結果一名學
生不慎遭熱水燙傷腿部,家長怒告老師擅離工作崗位,這名老師被以業務過失起訴,一
審並判決有罪。其判決理由是:「教師職責主要在照顧班級學生以確保其安全。」
我想這一案連判決理由都有寫了,應該很好查吧?所以認真的查了判決書,結果如下:
1.使用「教師職責」搜尋判決書主文,沒發現此案。
2.使用判決日期「93年5月27日」搜尋,沒發現此案。
3.使用「過失傷害」,並擴大搜尋台中地院93~94年判決書,沒發現此案。
接下來我又搜尋文章出處,發現部分文章有標注來源「張明慧,93.05.27」。
經google後發現張明慧為聯合報記者,主跑中縣文教新聞,目前仍在職,所以我搜尋
聯合報的歷史報紙,費了一番功夫,終於看到了標題是「導護約定書 校長不想簽」
的原始報導:https://imgur.com/a/fNrJrd2
報導提到此案例是「台中縣教師會」的說法,並沒有提到判決日期和理由,對案情亦
未詳述。
不知道是當時的台中縣教師會鬼扯,還是記者寫假新聞?
後來我又用關鍵字「導護」,把司法院判決書查詢系統能查到的所有判決書都掃瞄一
次,也只有看到佳民國小案,其他的都沒查到。而佳民國小案在第二審就改判免賠,
三審維持二審判決。
我開始覺得,因為站導護被告,可能只有佳民國小一案,其他都是以訛傳訛,杜撰出
來的。
有高手可以幫忙提供資訊嗎?
作者: candyrain821 (靜謐.祕境)   2018-09-30 08:22:00
推一個,期待一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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