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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版上老師:
想請問,關於會用到下班時間後的薦派研習
ex 之前某研習要到雲林參訪雙語學校
早上七點集合
回到台北為晚上七點
這種要求要薦派一位英師參加
但是會用到下班時間的研習(也沒有補休....)
雖知道學校有學校的立場,
但是,這種會占用到下班時間的研習,
教師是否有義務一定要參加呢?
其他的薦派研習我們都很認真參加,
唯獨這種用到下班時間的研習....
不知道其他學校的狀況為何,先謝謝大家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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