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台大有校長了!教育部發校長聘書給管中閔

作者: sony577 (雙姓:《姓名權》平等!)   2018-12-24 16:28:58
2018-12-24 15:43聯合報 記者林良齊、雷光涵、吳佩旻╱即時報導
教育部長葉俊榮今天主持記者會說明「台大校長遴選進度說明記者會」,會前外界預估可
能論及大學法關於校長遴選制度的修法及個案討論等,在祝大家耶誕快樂後,葉俊榮在會
中冗長論述後,宣布對台大遴選委員會的決議勉予核定,但要請台大提檢討報告,意即教
育部將發台大校長聘書給管中閔,結束台大500多天沒有校長的日子。
監察院日前二度針對國立大學校長遴選提出糾正,目前包括台大校方、學生與管中閔三方
提出訴願,日前也進行了言詞辯論。台大校長遴選委員會今年1月選出管中閔為校長當選
人後,至今仍未獲教育部發聘,日前葉俊榮還要求台大退回今年1月4日的最後一次遴選會
議處理,並要求遴委會重新召開會議討論,還說此案解決只差一步之遙。
教育部長葉俊榮今天在記者會中指出,遴選委員會選出單一候選人來聘任,充分落實大學
自治精神,也就是說,主要遴選者、決策者不是教育部也不是行政院,而是大學,這就是
為何遴選委員會面對候選人的資格條件討論、做出決定,由教育部來同意聘任。只要不是
明顯違法、資格明顯不符,教育部依現行制度應尊重,因為不是從多人選一個人。原則上
都該尊重。
其次,如果遴選處理不好、疏於處理,但事後已報到教育部引起社會爭議,該由誰處理?
依大學自主精神,應尊重遴選委員會,把程序上沒有處理好,要去處理對外界有所交代,
增加遴選的正當性。不是一味的維護遴委會的聲譽。變成應該要自主面對程序正義的委員
會的失職。
葉說,從行政內涵來看,就是典型的程序瑕疵,不是導致當選人可不可以聘任。尊重大學
自治,由遴選委員會針對這兩件事情(獨董利益衝突、兼職)要能表明,是否影響到最後
的結果。遴委會應對程序爭議做出議決、得到大家認同,若沒有形成議案要去討論、處理
,程序是有瑕疵,教育部希望並應該,遴委會應自主、積極的再次開會澄清、處理。
葉俊榮強調,從法理上是行政程序瑕疵能不能補正而已,遴委會很多處理不夠到位。變成
管上或下的問題,變成挺管、拔管的爭議,是相當不幸的。大學自治要表現自治精神,所
以不斷要求遴委會要開會,明顯表達意見,好讓教育主管機關去做處理。
https://udn.com/news/story/7266/3555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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