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益] 私校離職提問與奇妙生態

作者: nihility (Nihility)   2019-01-12 20:49:14
大家好,爬過一些文仍對這方面有疑問,因此試著上來這邊尋找答案
在提問前先說明一下:關於辭職的理由與跟校方會談情況
近期因為家庭因素,不得不回家幫忙,所以有了辭職的念頭
也在前幾天告知校方,然而高層卻不打算放人,人情攻勢與威脅利誘樣樣來
比如說,本校待遇多好、員工福利多好、校方善事做多多,你應該懂得感恩
比如說,某縣市很小
與高層會談完後,只能說辭職的念頭成倍數增加
談話中完全的牛頭不對馬嘴,高層完全沒有讓人發表意見的餘地
就連人情攻勢中,提到"我對你可是非常照顧",也顯得格外可笑
因為當提出家中變故時,高層只丟了一句,這種事你自己解決
之後的談話便是不斷強調校方種種光榮事蹟、薪資無誤合理
或許現在社會普遍如此,但我曾經,認真的以身為這所學校的學生為榮
只是曾經,卻不再
以下為正題:辭職疑問
希望能有人幫忙解答,謝謝
1.當初簽約有所謂的工作聘約書,請問這是定型化契約嗎?
2.合約中有出現師資培訓適用期,這讓我覺得很奇妙,本身已持有教師證還有培訓適用?
(培訓適用期/暑期的薪資比正常上班的薪水少8000)
3.每月收到薪資為合約議定扣了4000元是正常的嗎?是因為扣除很多ooxx的保險?
4.合約中提及,不得無故終止聘約或離職,否則應賠償懲罰性違約金約一個月薪資
,在爬文中,有些說能不予以理會,有些說教師就算上法院也會敗訴
,不知道哪一個才是對的?可以的話,仍希望能免去或減少金額
5.賠償一個月薪資,請問是賠每個月實領的薪水,還是要多賠沒拿到的那些?
(比如:帳戶每月匯有25000,但合約上的薪水為30000,賠償應是哪一個?)
6.私校持教師證老師,是依教師法保障?勞基法保障?民法?
下面收錄奇聞軼事:我不知道的教育
1.段考時,老師須負責檢閱學生是否漏寫
曾有資深老師責備新人,未檢查到某學生的考卷導致整面空白
2.學生無須抄寫每日功課,黏貼連絡單由老師負責
3.學生無須打掃教室,清潔工作由老師負責
4.中餐時須清潔學生食用後的餐桌椅、碗盤
5.改作業時規定老師要站著批閱
6.每堂室外課、美術或音樂課,皆須跟班
7.學生遺失物品,老師必須負責並幫忙尋回
8.不可懲罰學生、不可大聲對學生說話
9.實際工作時間約10小時,電聯、批改作業超過時間無加班費
最後,謝謝看完的任何人:)
作者: maybethatone (梅比雷特萬)   2019-01-12 21:06:00
都很扯 考卷沒寫還要老師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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