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keyin ( )
2019-02-18 18:16:15※ 引述《yuenru (do your job)》之銘言:
: 問題想請教..
: 1補校組長不得兼補校導師,這辦法在哪裡可找到法源
這沒有法源,而是單純行政命令,
依來函公文之原意之字眼為"不宜"兼任補校導師。
原意係指兼任補校行政之主任、組長不宜兼任補校導師。
後來有某校的非補校兼行政教師,兼任補校導師,
領了主管加給、又領補校導師費,造成有人眼紅,
反應去教育局,教育局再行文該校,
該員補校兼任補校導師一職就換人兼了。
: 2補校組長不得兼補校導師,但沒說不得兼日校導師?所以不得以此拒絶日校導師的工作?
98年11月左右,教育部發文,補校兼職之行政人員比照日校行政人員之加給,
並追朔至97學年度開始生效。
在此之前補校兼職之行政人員領的是工作費,並非主管加給。
98年後正名為兼職行政人員,要兼導師可以,跟日校行政一樣,
以人力不足須報局核可。
: 3補校組長由日校組長或副組長兼任,可以嗎?
補校行政可由日校行政教師兼任,但主管加給領一份,
補校兼職則是領工作費。
: 盼先進們指點。